第51章 债筑国基(1/2)

为了让方案更周全,程一言又与张守直、徐光启反覆商议,从债券的面额、抵押比例,到利息计算、兑付方式,都制定出详细的条款,甚至连如何防止官员舞弊、如何应对突发情况都考虑在內:

一、债券名称与性质

-名称:大明万历二十一年盐引抵押债券(简称“盐引债券”)

-性质:短期政府债券,以万历二十一年度户部备案盐引为唯一抵押品,到期无条件偿还本金並支付利息,可依法转让、可选择兑换盐引,具有法律效力,由都察院监督执行。

二、债券面额与抵押比例

-面额设定:考虑到不同商户的资金规模,分为五十两、一百两、五百两、一千两四种面额,均为固定面额,不得拆分认购。其中五十两、一百两面额主要面向中小商户与民间富户,五百两、一千两面额面向大型盐商与海贸商户。

-抵押比例:严格按照“债券本金对应盐引价值八折”设定,即每一百两债券对应两道盐引的抵押权(两道盐引市价一百两,按八折抵押,对应债券本金八十两,利息二十两)。到期若朝廷无力偿还,商户可凭债券到指定盐场兑换等值盐引,盐场不得拒绝或拖延。

三、利息计算与兑付方式

-利息標准:年息10%,按单利计算,不计算复利。例如,商户认购一百两债券,持有一年后可获得本金一百两与利息十两,共计一百一十两;若持有半年提前赎回,利息按半年计算(五两),但需支付千分之五的手续费(五钱),实际到手一百零四两五钱。

-兑付选择:到期后,商户可自主选择两种兑付方式——

1. 白银兑付:凭债券到当地债券分局兑换白银,本金与利息一次性付清,支持大额兑付(五千两以上)提前预约,由户部统一调拨白银。

2. 盐引兑付:凭债券到指定盐场兑换盐引,兑换比例按发行时约定执行,盐引可当场登记过户,商户可凭过户后的盐引直接支盐。

-兑付保障:若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爭)导致朝廷无法按时兑付,需提前三个月公示,延期期间利息按原利率的1.5倍计算,直至兑付完成。

四、认购对象与优先级

-优先认购群体:江南盐商(尤其是两淮、两浙盐商)、海贸商户(如福建“恆昌號”、广东“广和行”等),此类商户资金雄厚,且与朝廷有长期合作,信任度高,可享受“认购额度上浮20%”“优先选择兑付方式”的福利。

-普通认购群体:民间富户、地方商会、票號钱庄(需提供资產证明,单户认购上限为五千两,避免少数商户囤积居奇,垄断债券)。

-禁止认购群体:所有朝廷官员(包括京官、地方官、武官)、宦官及其亲属,防止官员利用职权抢购债券、谋取私利。若发现官员违规认购,立即没收全部债券,革职查办,並处以债券金额两倍的罚款。

五、发行与监管机制

-发行机构:成立“盐引债券局”,作为专门的发行与管理机构,由程一言兼任局长,张守直(户部尚书)、徐光启(外交部尚书)任副局长,下设登记科、兑付科、监察科,各科官员从户部、都察院、刑部抽调,要求清正廉洁、熟悉財政业务。

-发行渠道:在京城、苏州、杭州、扬州、泉州、广州等商业繁华之地设立十七个债券分局,分局官员由债券局直接任命,不得由地方官兼任,確保发行独立公正。

-资金监管:债券募集的资金专款专用,仅用於九边军餉,由都察院派十名御史分驻各分局,全程监督资金的募集、存储与拨付,每月初五公示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商户与百姓监督,若发现资金挪用,立即查办相关官员。

-盐引监管:抵押的三万道盐引由盐运司统一封存於国库盐引库,贴上“债券抵押专用”封条,封条上加盖户部、都察院、债券局三方印章,钥匙由三方分別保管,需三方同时到场方可开封,防止盐引被私自挪用或调换。

方案擬定后,程一言立刻入宫面见万历帝。此时的万历帝正因军餉之事寢食难安,听闻程一言有办法募集到足够的银子,连忙召他到乾清宫议事。程一言將方案详细匯报后,万历帝先是面露疑虑,手指轻轻敲击著御案:“程爱卿,盐引抵押之事,从未有过先例,若商户不愿认购,或到期无法兑付,岂不是动摇朝廷信誉?”

程一言躬身答道:“皇上,臣已反覆测算,盐引是百姓必需品的凭证,利润稳定,商户定会愿意认购;

而且年息10%高於民间常规利息,又有盐引作为抵押,风险极低。至於兑付,明年海贸收入预计增加两百万两,加上盐税、田赋,足以支付本金与利息。若真遇意外,臣愿以个人俸禄与家產担保,確保商户不受损失。”

徐光启也在一旁补充:

“皇上,欧洲的国债制度已推行多年,荷兰、西班牙等国通过国债募集资金,不仅打贏了战爭,还促进了商业发展。

我大明以盐引为抵押,比欧洲的国债更有保障,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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