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白石城堡金玫瑰,高庭宴暖暗流生(1/2)
第101章 白石城堡金玫瑰,高庭宴暖暗流生
曼德河的水波在晨光里泛著碎金,当贪食者的黑龙影第一次掠过河道交匯处时,戴蒙的视线先被那座矗立於高丘之上的城堡攫住一一不是西境凯岩城的冷峻巨岩,也不是北境临冬城的灰石厚重,而是一片浸在阳光里的纯白:
高庭的白色大理石城墙从山脚叠至丘顶,三道环形石墙像奶油裹著的蜜,最外层墙垛间爬满蔷薇,瓣被风卷落,飘在滨海大道与玫瑰大道交匯的石板上,连空气里都缠著甜香。
“诸神在上——这哪是城堡,简直是用瓣和蔗堆出来的!”米斯·河文还是走到哪都扛著他宝贝父北境战斧,脸上沾了片蔷薇瓣,伸手去接,却又被风吹走,急得直跺脚,“比仙女岛的银船还好看,卢伯特你看那喷泉,水都是清的!”
卢伯特·克莱勃怀里的银勺露了半截,白色鎧甲的肩甲蹭著科林·赛提加,眼睛却直勾勾盯著第二道城墙间的植物迷宫修剪整齐的绿篱织成密网,偶尔有侍女提著篮子穿过,身影在迷宫里忽隱忽现,像躲在绿叶里的精灵。“我们蟹爪半岛可没有这东西,上次见这么整齐的灌木,还是在其他四大公爵居城园。”
“好看是好看,可要是论最好看的城堡,还得是我们谷地的鹰巢城吧?”莱昂·科布瑞突然开口,银剑的剑柄在掌心转了个圈,“鹰巢城悬在云里,往下看能看见半个谷地,风一吹跟在天上似的,哪像这高庭,平平整整的,少了点气势。”
罗伊斯双胞胎立刻附和,哥哥摸著腰间的符文大剑:“就是!鹰巢城的月门堡能俯瞰整个明月山脉,冬天雪一盖,跟嵌在冰里的宝石似的,比这白石头好看多了!“
哈兰·杭特也点头,长弓斜挎在肩:“而且鹰巢城的防御才叫厉害,就一道月门,敌人来了只能从石阶往上冲,哪用得著这么多城墙?“
这话引得河湾地的新加入的侍从们不乐意了,一个穿绿袍的少年涨红了脸:“你们谷地的鹰巢城能种玫瑰吗?能有这么大的迷宫吗?高庭的大理石都是从狭海对岸运的,每一块都要打磨三个月!”
“怎么不能种?”罗伊斯弟弟挑眉,“我们谷地的雪樱比玫瑰好看,冬天开得像雪堆,比你们这娇气的蔷薇耐寒多了!”
两边正吵得热闹,前方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混著曼德河的流水声,格外刺耳。
眾人循声望去,只见一群穿金绿纹章礼服的人正站在第一道城墙的城门下为首的男人肚子圆滚滚的,像刚吞了只肥鹅,棕色捲髮用金冠束著,正是高庭公爵马索斯·提利尔。
他身边站著个身材清瘦的男人,穿件素雅的灰袍,眉眼间带著书卷气,是他的小叔马丁·提利尔;旁边的翡冷翠夫人穿件翡翠绿长裙,裙摆绣著银色藤蔓,手指上的戒指闪著柔光;
马索斯的妻子——来自雷德温家的公爵夫人则穿件淡紫色礼服,领口別著青亭岛的葡萄纹章,气质温婉;最外侧的少年身姿挺拔,棕色捲髮下的眼眸透著沉稳,正是马索斯公爵和夫人的长子加兰·提利尔。
“戴蒙殿下!盖蕊公主!可算把你们盼来了!”马索斯迈开腿,圆滚滚的肚子隨著步伐晃悠,他一把攥住戴蒙的手腕,“快请进!我特意让人把最甜的青亭岛葡萄酒搬出来了,还有刚烤好的孔雀,羽毛都没拔乾净就端上来,保准您吃了还想吃!”
戴蒙跟著他往里走,目光扫过城门上的族徽一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在阳光下亮得晃眼。
第一道与第二道城墙间的迷宫果然名不虚传,绿篱高得能遮住成年男人,偶尔有隱藏的喷水口突然喷出细流,惹得路过的侍女尖叫著躲闪,马索斯笑得眼睛都眯了:“这迷宫可有讲究,不仅能玩,还能防敌人!去年有个迷路的商人,在里面转了三个时辰才出来,最后还是靠喊救命才被拉出去的!”
盖蕊骑著梦火跟在后面,淡蓝龙翼轻轻避开头顶的蔷薇,梅莎丽亚扒著龙鞍往下望,白金捲髮上沾了片飘落的瓣:“公主殿下你看那石雕,跟古橡城的一样,是青手』加尔斯吧?手里还捧著麦穗呢。”
穿过第三道城墙时,高庭的核心景象终於完全展开一白色大理石廊柱沿著庭院排列,柱身上缠著葡萄藤与蔷薇,喷泉的水从“青手”加尔斯的石像指尖滴落,溅在下方的水池里,映出周围盛开的金玫瑰。
最远处的主堡塔楼尖细如针,塔顶的金玫瑰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与曼德河的波光相映,像一幅被染了色的羊皮卷。
“这都是孟恩·园丁六世重建的,”马索斯引著眾人往宴会厅走,嘴里不停念叨著家族歷史,棕色的眼睛里满是自豪,“当年多恩人把高庭烧了个精光,是我们提利尔家的先祖奥斯蒙爵士联合四十个家族,才把高庭夺回来,又辅佐孟恩六世重建一你看这大理石,都是从泰洛西运的,一块就要十枚金龙!还有那神木林里的“三咏者』,传说是“青手』亲手种的,三棵心树长在一起,枝椏都缠成一团了!“
他顿了顿,拍著胸脯:“后来伊耿征服,曾祖哈兰·提利尔爵士为征服者陛下献上高庭,伊耿陛下把河湾地封给我们,还赐了河湾至高统领的头衔!现在我们提利尔家,可是七国最富的家族之一,粮食堆得比凯岩城的金子还高,雷德温家的舰队、盾牌列岛的战船,只要我一声令下,隨时能出海!”
马丁·提利尔站在一旁,灰袍的袖口沾了点酒渍,他几次想插话都被马索斯打断,只能无奈地对戴蒙递了个歉意的眼神;
加兰·提利尔则跟在父亲身后,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剑柄,目光扫过宴会厅里的河湾贵族,眼底闪过一丝复杂那些穿红金袍的佛罗伦家、白金袍的罗宛家还有黑橙袍的培克家贵族,虽都躬身行礼,眼神里却藏著几分疏离,显然没把这位“管家出身”的公爵放在眼里。
宴会厅的长桌铺著金绿相间的桌布,上面摆满了河湾地的珍饈:烤得金黄的孔雀、浇著蜂蜜的小麂肉、堆满鲜莓水果的奶油蛋糕,还有用曼德河的鲜鱼做的汤,与橡木城的菜著倒是没有多少差別,只是食材要更为名贵。
马索斯让人打开一坛青亭岛葡萄酒,酒液呈淡金色,倒在银杯里泛著细碎的光,他亲自给戴蒙斟满:“殿下请尝尝,这酒要在橡木桶里存十年,兰尼斯港的红酒甜多了!”
酒过三巡,马索斯忽然拍了拍手,几个穿裙的少女走了进来,为首的正是他的女儿们—有的梳著双马尾,有的披著长捲髮,都穿著金绿纹章的礼服,怯生生地对著戴蒙屈膝行礼。马索斯笑得像只偷了蜜的熊:“殿下,这是我的女儿们,大的十五,小的才十二,都是知书达理的,您要是喜欢,隨便挑一个陪您逛逛高庭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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