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不是好人!(1/2)

林默回头,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

徐若晴不知何时走到他身旁半步,双马尾垂在肩头,几缕碎发贴在脸颊,褪尽血色的唇此刻泛著粉白,略显稚嫩的脸上充满了感激。

“刚……刚才真是多谢您。”

她双手攥著帆布包带,指节泛白,声音依旧带著几分慌张,却比在包间內多了些温度,

“要不是您……”

话说到一半,她猛地低头把热裤向下拉了拉,肩膀几不可查地颤抖起来。

林默的目光落在她攥紧包带的手上——

那双纤细的手却长了层薄茧,若不是知道是艺人,倒像是个常年打工的普通女孩。

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林默声音柔和的摇了摇头:

“举手之劳。你有哪里伤到了吗?”

“没有,可他……”

徐若晴猛地抬头,眼里的惊惶还没褪尽,却多了点倔强。

看著眼前的女孩,这个未来明明红透了半边天,却被经纪公司操控,活得像个提线木偶,甚至在《龙捲风少年》上映后刚立住人设没多久,就因接拍了几部有爭议的写真和电影后,让她的形象从“玉女”变成“欲女”,並在几年后渐渐淡出演艺圈。

忽然,刚才在包间里想签她的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不行!现在不是好时机。”

“您刚才说什么?不好意思,我没听清楚。”

一句话让林默回过神——刚才那声碎念竟被听见了。

压下心底的盘算,脸上笑意温和了几分,摇了摇头:

“没什么。你好徐小姐,我叫林默,是名……经纪人。”

他换了个对方能听懂的名词。

“经纪人?”

徐若晴往后退了一步,视线在林默脸上来回逡巡,仔细打量起对方。

眉眼轮廓有些眼熟,尤其是那两道剑眉,像极了凌晨把她从巷口救下的那个人。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

话没说完,她双眼忽然泛光,一把抓住林默手臂激动的开口:

“林~林先生,昨晚……不,今天凌晨是不是您……您救了我?”

林默没回答,只是微笑著点了点头。

“对不起,对不起,您的长髮剪了,鬍子修了,衣服也换了,我一时间竟然没有把您认出来,实在是对不起!”

徐若晴感激的连连鞠躬道谢,引得从旁边上厕所的路人用惊愕的眼神看著两人。

“不用这么客气,你是打算把所有人都吸引过来吗?”

林默伸手扶住还打算鞠躬的女孩。

“啊~!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见对方又要鞠躬,林默连忙岔开话题:

“昨晚追你的人是不是徐彪的手下?”

此话一出,徐若晴果然停下,她神色黯然的点了点头。

“昨天我到了飞机场,才想起来护照被徐……徐老板说需要办理证件给拿走了,可还没等我考虑好要不要报警时,已经被他的人找到了。”

“那你后来怎么还会答应他来表演?被抓回去后……”

话没说完林默忽然住口,他觉得自己话多了,这不是他该问的。

可徐若晴却没有在意,她从包里拿出把弹簧刀,声音带著几分颤抖却又透著倔强:

“他说,跟我的经纪公司签了三个月驻唱合同,如果我不表演的话,就属於违约,要赔偿三倍违约金,可我根本不知道是二十万!经纪公司也只给了我六万。其实当时公司跟我说只用来唱歌时我就有些怀疑,可这笔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不得不来。被他抓回宾馆后,我用自己威胁他,说要是再逼我,我就……”

说到最后几个字,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一张俏脸神色暗淡,眼里闪过一丝后怕。

“他当时说不会再对我怎样,我这才答应继续来表演。可没想到……”

说著,她拉开脖子上的蓝白丝巾,露出左侧脖子上一道浅浅的血痕。

前世见惯了资本对艺人压榨和潜规则的他,但在看到眼前这道新鲜的血痕时,还是像根细针猝不及防地刺入心里。

那把弹簧刀,与其说是威胁对方的武器,不如说是她逼自己吞下委屈的最后一点底气。

徐若晴此时抬起头,语速急切起来:

“林先生,您……您能帮帮我吗?我想离开这里,我拿的六万块可以都还给他,您……您能让他把护照还给我吗?”

徐若晴一把抓住林默的胳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恳切。

“而且,我……我很害怕,从白天回到宾馆,他就派人一直守著,说是……”

“徐小姐,该您唱歌了。”

“好……好,稍等一下,我马上就来。”

徐若晴有些紧张的回应著工作人员,身体微微前倾,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小声说道:

“明洛友谊宾馆1301,这~这是我酒店的房间號,麻烦您今晚有空务必来一下!”

说完她立刻转身跟著服务员往舞台走去。

望著渐渐远去的背影,林默——“心动了”。

“拿瓶明洛宫。”

走到吧檯要了瓶啤酒,林默四下寻觅。

大厅卡座围著中央的舞池分成里外三层,深棕色仿皮沙发边角虽磨出浅色毛边,却透著常年擦拭的规整;厚玻璃茶几底下压著几页歌单,上面堆满了酒瓶。

吧檯边挤著几个人,正拿著原子笔在纸条上写著歌名,然后塞进旁边的铁皮盒里。

穿红裙的服务员从卡座出来后朝著舞台喊去:

“8號桌老板又点了徐小姐一首《何日君再来》!”

林默拧开瓶盖,找到了自己今晚的目標——1號卡座,那个黄头髮年轻人。

“……今宵离別后,何日君再来。”

一曲终了,林默打算点歌。

现在是歌手休息时间。

但说是休息,实则是去应酬刚才点歌的老板,这是“金嗓门”的规矩,因为这里请歌手的钱给的最多,並且小费不用上缴。

即便“金嗓门”设置了消费门槛,生意仍是明洛市最火的。

除了那间独属於陈彪的包间外,所有卡座早早就预订满了。

“钟桑哼起归嘎的讯吼……”

音箱传出电吉他熟悉的前奏——

是陛昂乐队的《光辉那年》。

唱歌的男人粤语不標准,並且没有一句在调上,当他唱到副歌时,林默一直注意的那名黄毛青年终是没忍住,一脸气愤地走向吧檯。

林默抿了口酒,隨著旋律哼唱起来,只是,声音却越来越大。

“靠!”

从他身边经过的黄毛青年猛地扭头,眼睛瞪圆了:

“不是,哥们儿?我偶像的歌!你还唱这么好?粤语还这么標准?!”

林默笑了笑——

眼前的黄毛青年长相帅气,蓬鬆微卷的短髮,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黑t恤印著陛昂乐队logo,倒有几分皇佳驹舞台上的隨性。

上鉤了!

如果说陈彪是林默眼里的“鱼”,那这人就是钓鱼前必备的“饵”!

他——就是陈彪的独苗,陈金宝!

“陈少,”

“你认识我?”

“前几天金宝楼盘演出,是我攒的局。”

“哦!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穴头啊!头髮一剪错点没认出来。”

陈金宝一拍脑门,

“整得挺不赖!那几个地方戏的名角儿都能请来,可是把俺爹乐坏了!”

陈金宝咧嘴一笑,接过服务员递来的百威,“咕咚咕咚”灌下去小半瓶。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击光飞岁鱼……”

“这他妈唱的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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