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巡夜(2/2)

石开的威名,早已在卫所系统里传遍了。剿匪、杀官、立威,桩桩件件都透著一股狠辣与果决。如今亲眼见到真人,竟是这般平易近人又不失威严,更让人心生敬畏。

“咣——咣——”

二更的鼓声从城中心传来,沉重而悠扬。

“关城门!”总旗官立刻转身,对著城楼上大声喝令。

沉重的铁轴转动声响起,巨大的包铁城门缓缓闭合,最后“轰”的一声合拢,隔绝了城內与城外两个世界。

一些没来得及出城的百姓,多是些走街串巷的小贩和短工,被关在了城里。

他们脸上露出无奈和懊丧,却不敢有丝毫怨言,只能寻个背风的墙角,裹紧身上单薄的衣物,准备挨过这漫长的一夜。

石开看著这一幕,心中毫无波澜。

乱世人命如草芥,能有片瓦遮头已是幸运,露宿街头又算得了什么?他自己庄子里的流民,若没有他收留,下场只会更惨。

“走吧,继续巡。”

队伍继续前行,夜色越来越深。

大名府的宵禁分为四巡。

一巡、二巡,主要是清街,驱赶夜市摊贩,关闭城门。

到了三巡,便是防备小偷小摸,抓到违禁夜行的,一律捆了送县衙处置。

而到了四巡,也就是亥时末到子时,街面上除了打更的更夫,按理说不该有任何活物。

此时若还在街上游荡的,便可被巡夜军士视为大盗流寇,有权不经审问,格杀勿论。

这是大明的规矩。

三巡过半,街上已是空无一人,只有寒风卷著几片纸钱打著旋。突然,前方的巷口闪过一个黑影。

“站住!”石虎低喝一声,与另外两名亲兵如猎豹般扑了过去,瞬间就將那人影按倒在地。

被按住的是个半大孩子,约莫十三四岁的年纪,穿著一身半新不旧的布长衫,看打扮像是城里小康人家的子弟。他被嚇得面无人色,浑身抖得像筛糠一样,嘴里结结巴巴地喊著:“別……別抓我……我不是贼……”

石开缓步走上前,借著亲兵手里的火把光亮打量著这个少年。少年脸上还带著泪痕,眼神里满是惊恐,怀里似乎还揣著什么东西。

“搜!”石开言简意賅。

石虎伸手一掏,从少年怀里掏出一本《论语》。

石开愣了一下,隨即哑然失笑。

这大半夜的,一个少年郎,不揣金银,不带利刃,揣著本《论语》在街上乱逛?

“为何深夜不归?”石开的语气缓和了些。

那少年被他一问,像是找到了宣泄口,竟“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抽抽噎噎地说道:“爹爹……爹爹让我背《为政》篇,我……我背不出来,他就……他就拿戒尺打我手心,说……说今晚若背不出来,就不许我睡觉……我……我心里委屈,就跑出来了……”

原来是个被严父逼得离家出走的中二少年。

石开听得哭笑不得。他想起了自己前世被高考支配的恐惧,对这少年竟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

拿他去县衙?为这点小事,未免小题大做。可就这么放了,又显得自己这巡夜的规矩是摆设。

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对著石虎使了个眼色。

石虎何等机灵,立刻板起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一把將少年从地上揪了起来,恶狠狠地骂道:“好你个大胆的小子!违了宵禁,还敢在此啼哭!跟我们走一趟县衙,让县太爷打你个三十大板,看你还敢不敢夜里乱跑!”

另一名亲兵也跟著帮腔,故意將腰刀抽出一截,在火光下晃了晃,冷笑道:“进了衙门大牢,可就由不得你了。那里面的耗子都比你拳头大,把你这细皮嫩肉的小子啃得骨头都不剩!”

少年哪里见过这等阵仗,当即嚇得魂飞魄散,哭声都憋了回去,抱著石虎的大腿,一个劲地哀求:“军爷饶命!我再也不敢了!我这就回家!求求你们別抓我!”

“现在知道怕了?晚了!”石虎故意虎著脸,作势要將他拖走。

“罢了。”石开適时地开了口,他踱到少年面前,居高临下地看著他,淡淡地说道:“念你是个读书人,又是初犯。这次便饶了你。若有下次,定不轻饶。”

他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你父严厉,也是为你好。这世道,能安安稳稳坐下来读书,是天大的福分。莫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说完,他不再理会那少年,挥了挥手:“我们走。”

石虎一把推开少年,骂了句“滚吧,算你小子运气好”,便跟著队伍扬长而去。

那少年瘫坐在地上,望著石开等人远去的背影,半晌才回过神来。

他擦了擦眼泪,捡起地上的《论语》,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紧紧抱在怀里,一溜烟地朝著家的方向跑去。

巷子里,只留下他“噔噔噔”的脚步声,和一句隨风飘散的、细若蚊吟的“谢谢军爷”。

石开走在队伍最前,脸上掛著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笑意。

杀人、敛財、爭权夺利,这些事情让他感到兴奋,也让他感到疲惫。

而今夜,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像是一阵清风,吹散了些许他心头的阴霾。

他忽然觉得,偶尔当个“讲道理”的好人,感觉似乎也不赖。

当然,这种感觉只是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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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实依据】

1.卢象升任大名知府:据《明史·卢象升传》记载:“崇禎元年,授大名府知府。”卢象升上任后,整顿吏治,编练地方武装,政绩卓著,为他日后成为名將打下了基础。

2.明代宵禁制度:明代城市普遍实行严格的宵禁制度,即“夜禁”。据《大明律·夜禁》规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楼鸣钟,禁人行。五更三点,钟楼鸣钟,开禁。违者,笞四十。”地方城池的宵禁时间与执行力度或有不同,但基本原则一致。

3.以工代賑与保甲制:面对流民问题,明代地方官常用的有效措施便是“以工代賑”和推行“保甲制”。以工代賑可以有效组织流民,防止其生乱;保甲制则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本形式,通过连坐法强化控制。

4.守城门的肥差:在明代,城门是人流、物流的必经之地,守门官兵可以通过盘剥商旅、收取“过门费”等方式捞取大量油水,因此是一个公认的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