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玩具熊的五夜惊魂(2/2)
听到这话,林舒笑了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话。
“余总监,我的公司也要招人了。”
没有直白的拒绝,也没有客套的同意。
身为职场人,电话那头的余峰立刻就明白了话中的意思。
林总的公司要招人了,那么有人就必须得有活。
而现在正好有个《玩具熊的五夜惊魂》项目。
所以,言下之意就是,林总这次不打算合作了,而是他们自己来开发。
愣了几秒后,一股说不清是失落还是无奈的情绪涌上余峰心头。
他其实能理解的。
毕竟以林总的策划和设计能力,一个人就能靠着公共素材做出“山村老尸”和“咒怨”这两大篇章。
如今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启动资金,自然要组建自己的核心开发团队。
换作是他也会这么做,所以他可以理解。
毕竟林总有这个底气,更有这个实力。
可理解归理解,让他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机会溜走,余峰实在不甘心。
《米塔》的巨大成功,已经让全蓝星的游戏公司都见识到了o5的策划统筹能力,以及设计能力。
虽然游戏最终是由悖论组开发完成的,但圈内但凡有点眼力见的人都清楚,《米塔》的灵魂究竟是谁。
在与林总合作之前,悖论组可没有这样的成绩,一个爆款都没有。
是合作之后,才有了《米塔》这款满分神作的诞生。
所以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米塔》到底功在谁。
余峰几乎可以肯定,此刻正有无数游戏公司的老板和投资人,想方设法要和林总搭上线。
甚至重金想要挖走他的怕也不在少数。
尽管根据之前的合同,林总后续的游戏依旧会在灵境平台上架发售,算是保障了最基本的发行渠道。
但不能只做发行商!
要知道国内大体量的公司可不止像素互娱啊。
余峰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和林总保持合作,为下次合作打好基础,不给其他公司一点机会。
反正都是合作,那为什么不能是有过一次经验的自己呢?
可现在林总已经暗示了这游戏项目不合作,那有什么其他方法能让林总不被其他公司的人找上呢
思索间,余峰顿时灵光一闪。
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那就是投资!
还是零回报的投资!
既然林总的公司准备招贤纳士,那初期各方面的成本就要增加,这些都是钱。
尽管他已经靠着游戏赚了上亿元,但投资这种东西,尤其是在游戏这个高风险项目上,基本是不会有人傻到拒绝的。
游戏行业的人基本都希望有人能来投资,哪怕自己有钱也希望别人来投资。
这种事就叫做分担风险,不至于让自己的钱全投进去。
靠着投资来维系跟林总的关系,为以后做打算,他觉得并不亏。
而零回报的投资,更是证明了自己的诚意!
想必林总也拒绝不了吧?
[林总,我理解,暂时不合作也没关系。]
[您要开公司了,我代表像素互娱,也代表我个人,向您致以最真诚的祝贺,衷心预祝您的公司未来能够一飞冲天!]
[根据之前的合同,我们像素互娱已经是您目前唯一的发行商了。考虑到您公司成立初期就要开发游戏,怕您陷入资金紧张,虽然不太可能,不过我们像素互娱还是希望对您的项目进行一笔专项投资。]
[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投资。]
[同时,后续的推广营销规模,也会跟《米塔》那次一样,以最高规格最大阵仗的去执行,力求让全世界玩家都能知道您的游戏。]
[可以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