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女诫(2/2)
是不是很惊讶?
伪清居然还能办好事?
这倒不是伪清自己要办,他们本来也无所谓,直到后来裹足的女子太多,已经影响到了农业生产。最离谱的是,许多满清贵族觉得自己已经入主中原,是人上人了,自然也该学一学人上人的礼仪,那就是裹小脚。
这可把满清贵族整傻了,连忙禁止全国百姓裹足,你们汉人自己裹足就算了,还带着他们满洲贵族裹足?
然后……
不出意外,没有成功,禁止裹足和留辫不留头一样,全都遭到了百姓民间的激烈反抗。
甚至一些脑回路清奇的,干脆把裹小脚给绑定了民族大义上,认为男儿留不住头发,但女儿能留住小脚,那就是男儿降清,女儿没有降清。
精神胜利法了属于是!
聂宇吸取伪清的教训,知道这件事上强行立法严令,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因为百姓已经形成了心理习惯,大汉唯一的优势就只是大汉不是伪清异族,让百姓没有所谓男降女不降的理由。
聂宇这个汉王也不亲自来,他写《女诫》的话也没用,反而会让百姓和读书人产生逆反心理。那就只能让王后亲自去做了,王后为大
汉国母,有着母仪大汉天下的责任,所以办这件事名正言顺,就连读书人也说不出半句不是来。
就连要改什么,聂宇都想好了,女子贞洁确实应当重视,但人命关天,贞洁虚无缥缈,岂能盖过天,盖过性命?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就更是笑话,连圣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何苦要求孤寡民女也能办到?
除了这一条,聂宇还跟着补充一条:“女子裹足本就有伤天和,所谓男降女不降更是无稽之谈。女子裹足若是不降,那天下汉人都不剃发,难道就不算降清了?若果真说男降女不降,那就应该男儿砍头,女儿砍腿,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毁去者即为不孝,是不降还是不孝,就自己掂量着吧!”
陈蕙兰手中毛笔一顿,有些无奈笑道:“臣妾这么添写《女诫》,怕是日后天下的读书人,都得骂臣妾是个祸国殃民的妖后了。”
聂宇哈哈一笑,上前一把将陈惠兰揽入怀中:“是不是妖后,孤还能不知道吗?”
……
王后亲笔添写《女诫》,实际上并不能拿来直接使用。因为聂宇和王后的文化造诣都不是很高,写写毛笔字还行,但能把《女诫》写的漂亮肯定不行,还得经过礼部官员的润色。
可就算如此,那也意义非凡,礼部只是负责扩充润色,把粗俗的文章变成文雅,但立意不会改变。
新《女诫》只要一公开宣发,必定会在大汉治下引起轩然大波。因为王后这个一国之母,居然反对女子贞洁大如性命,还鼓励女子抛头露面,孤寡无依的妇女勇敢改嫁,同时反对妇女裹足,认定裹足就是不孝不忠。
这些宣发出来,就连敢于直谏汉王的文臣士子,都得通通偃旗息鼓了。
因为他们是男人,《女诫》的事情他们实在不好去插手,还是要以堂堂仕林正统的身份,去跟大汉的王后辩经。
新《女诫》作为汉王的杀手锏,不在于刑律立法,而在于人心改移,连王后都认为女子贞洁不该大于人命,不该大于天命,那百姓肯定会潜移默化的盲从相信。
如此,《大汉新律》里面有关女子贞洁的律法,自然就没有再争议的必要。
之前会分出轻重两派,甚至分化出比较离谱的第三派,归根结底还是女子贞洁大于性命的儒家传统观念在作祟。
一旦有女子被调戏,哪怕没有被非礼,名声受损之下,也得迫于人言压力,而选择自尽保住所谓贞洁。
如此,本来一件不算太大的刑法案子,直接变成了人命官司。这么一搞,刑部确实不知道该怎么改了,怎么改都会有人不满。
现在,新《女诫》宣发出去,作为源头的百姓观念被改变。那女子被调戏以后,就不会再自尽寻死。
百姓也会认为调戏而已,不会真的有碍贞洁,只要及时报官让官府主持公道就行了。
没有了人命官司,官府在新法的量刑上,就可以适当减轻,不必动不动就流放杀头。
不光是《大汉新律》上的改动,聂宇还由此做出引申,通过王后添写《女诫》,变相鼓励妇女放弃传统的贞洁观念。
大汉的蒸汽纺纱机都已经出现,继续维持传统僵化的男耕女织,女子足不出户,不能与外男接触,不能抛头露面,这种保守到有病的小农经济模式,实在太影响生产力的进步了。
工业革命的初期阶段,蒸汽纺纱机的主流群体,肯定还是女子为主。所以女子必须抛头露面,出去为家庭纺纱赚钱,否则蒸汽纺纱机压根推广不动,就更别提什么工业革命了。
对于这样会不会带来不良影响,聂宇完全不担心,因为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只要能让百姓尝到了甜头,他们马上就会鼓励自己的妻女,天天出去纺纱赚钱。
……
翌日。
汉王对新法的朱批定论,还有王后亲笔的《女诫》添文,一起下发内阁。
内阁众臣看过后,顿时面面相觑。
场面沉默良久,首辅刘骏叹道:“大王这是丢了个大麻烦下来啊!”
顾景摇头:“元辅不必如此,大王显然已经料到了,所以才让王后娘娘写下了这《女诫》新文。《新律》若原来有着争议,那有了《女诫》背书,一切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王若愚点头说道:“顾尚书说的不错,《大汉新律》既然是新律,那就势必引起我大汉百姓官民的轩然大波。而大王和娘娘的这部《女诫》,则是恰到好处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有了这《女诫》,那么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
姚宏毅也说:“我认为这《女诫》定的很好,别的不说,女子裹足就实为陋习,然百姓愚民、陈腐豪绅,都奉之为圭臬。工部下属商司的官员,曾经在前往徽州走商时,亲眼见过那许多所谓裹足闺秀,着实是病态且不堪入目。而且,这还只是伪清治下,我大汉治下随着百姓日子变好,部分土豪劣绅又开始私下里给女子裹足,还鼓动百姓裹足大雅,简直不成体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