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献土(2/2)
王若愚说道:“吉安府一下,接下来我军就可对南昌形两面包夹之势,再加上赣南又有那杀尽王替我大汉压着,这赣北之地已成我大汉囊中之物。”
吕志宏也笑道:“拿下吉安,吉安的汉军可先不打出大汉旗号,而是继续借用吉安贼寇的旗帜。伪清绝对想不到,吉安府已经变成汉地,对吉安防备肯定不如南昌,等到关键时刻,吉安的汉军突然一击,必可令清军方寸大乱。”
众臣纷纷建言献策,没有人对接收吉安府有什么不同意见。
白给的一个府,为啥不要?
而且,这个府还正好跟湘南接壤,拿下吉安,汉军就能对南昌两面包夹,南昌肯定守不住的。
南昌一破,那江西也就差不多了。
唯一要考虑的问题,大概就是对杀尽王朱五的安排。这家伙学聪明了,知道用手下占的一个府,来换取大汉的正式册封,让他们能名正言顺据有赣南。
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情!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大汉真要是册封了杀尽王,那接下来至少短期内,汉军确实没法对赣南出手了。
因为大汉现在可是还没夺取天下,就连南京都还没光复,不能随便出尔反尔。前面攻打杀尽王,还能理解为口头承诺,做不得数,关键也没有第三方知道。
可现在不同了,大汉已经不是草台班子。不仅正式称王建制,还有“天授”玉玺加持,已经是有了天命在身,汉王说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册封了就是册封了。
没有足够理由,就出兵平了杀尽王,这吃相可就太难看了。
聂宇倒是不在乎吃相,可下面的读书人、百姓、文臣、武将们都在乎。
聂宇想了想,问道:“吉安府拿下是有条件的,一个赣南王的封号,给还是不给?”
众臣们闻言俱都认真思量了起来。
过了好半晌,顾景才说道:“大王,镇守赣南可以谈,但这赣南王封号绝对不能给。大王为汉王,若封了那朱五为赣南王,那岂不是叫他与大王平起平坐?再者说,赣南王就算二字杂号,那也是王号,还是大王亲赐的正统王号,这就是分润了天命。而且一个吉安府就要赣南王,还要世镇赣南,那今后其他义军来投献土,大王又该封赏什么?”
聂宇问道:“不给赣南王,那给什么?”
吕志宏这时上前说道:“大王,什么都不用给,那朱五献出吉安府,本意是明白敌不过我大汉,所以提前献土捞取好处。既然如此,就不用虚与委蛇,做些表面功夫,那朱五既要世镇赣南,又要赣南王封号,这本质上是两样东西。而吉安府一府之地,价值没那么大,那就只能换得一样,所以大王不必理会封王,只需允诺其世镇赣南。”
“然后呢?”聂宇又问。
吕志宏接着说道:“臣有三策:
其一,大王可先下旨册其为赣南大将军,许其世镇赣南,在赣南开府建衙,虽无赣南王之名,却有赣南王之实。若是这厮满足于此,自然相安无事,可若是其自称赣南王,那就是僭越逾制,大王就可以此为名义,对赣南出兵讨伐。”
其二,大王只是册其为赣南大将军,若是这厮攻略了赣南后还不满足,转而南下攻略闽粤,或者伺机北取赣北州县,那大王同样也可以不臣为名,出兵讨伐。”
其三,那朱五接了大王的赣南大将军,而且一生安分守己,世镇赣南,不敢逾越。那我大汉可效仿伪清当年削藩之策,说赣南大将军已经年迈老朽,恩其回乡归养,其子接任大将军官职。等到其子继任,再以赣南大将军不为爵位,不可世袭,随便找个错处由头,将其贬谪迁调,一切自当水到渠成。”
好家伙,还真是三条策略,一条比一条不要脸,关键还都能自圆其说。
没办法,这里面的核心就是拳头大,你说什么都是对的,自有大儒为你辩经。
聂宇服气了,微微点头:“吕卿所言有理,一切就依吕卿说的办。”说罢,又下令安排道:“礼部从速拟定一纸册封令书,选派使者前往吉安府行册封之事。兵部和大都督府,通电长沙,令湖南巡抚冯修永、第三师师长陈有年立刻做好战备,随时出兵接收吉安府。”
“遵命。”
顾景、王若愚连忙拱手应道。
聂宇又接着说道:“吏部、户部、工部也要做好准备,孤的这位赣南大将军,虽然是来献土的,但肯定不会把一个完好的吉安府留给我们。各部务必提前准备好钱粮官吏,不要饿死冻死一个百姓。”
“遵令。”
余下众人跟着领命。
正事商议完毕,众臣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留下继续奏禀一些平日里内阁无法决断的杂事。
大汉的内阁权力比之伪清有所提升,基本算是恢复到了前明一半的水平,另一半则是被秘书阁和水陆两大都督府分走的军政大权。
留奏的大多是些琐碎杂事,虽然琐碎繁杂,但又不能内阁单独决断,都要请示汉王进行最后把关。
其中就有刑部最新呈递的《大汉律法》草案,关于这部新律草案,内阁基本上已经通过大半,只有少部分还存在争议。
比如那从头到尾,一直被文臣揪着不放的女子贞洁问题,按照《大明律》和《大清律》的解释,两边论刑也各有不同。
大明认为,调戏女子,罪大恶极,应该直接斩了。
大清认为,调戏女子,罪大恶极,但全斩了太过,还是绞监候,考察一下。
大汉这边的文臣,基本围绕大明和大清律例,进行辩证争论。
而之前的第三派,已经被汉王下旨痛批了一顿。因为所有文臣里就他们最离谱,调戏未遂就娶了受辱妇女,真亏这帮家伙能想的出来。
聂宇仔细看完《大汉律法》在这一条上的为难,心中想了想提笔朱批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卿当三思而后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