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哥伦比亚的名片是文学(1/2)
第285章 哥伦比亚的名片是文学
“这两个国家之间非常遥远,以至于我所在的国度,很多人在此从未听说过哥伦比亚……”
“这实在是伟大的一次接触!我需要感谢那位叫戈麦斯的大使,他出身自一个富裕家庭,却很向往我们的事业,主动投身运动。”
“前几年,戈麦斯随哥伦比亚进步组织来到我们首都,见到我们的不少前辈,他深受感动。”
“我们的前辈鼓励他,希望将来能有正式的外交关系,他们常常做这样的事情……但戈麦斯不像其他人那样听听就罢,戈麦斯是一个有执行力的年轻人。”
“他表示,事虽难,行必果。今天的一些胜利,从现在回头来看,好像是历史的必然那样简单,但必须有人去做,开启这第一步。我曾经在大学里面,把这种关键人物称之为赋予历史的震撼者。在以人类为尺度的较长的时间长河中,尽管有些事情是必然发生的,就好像有人会造出文字,有人会发动战争,有人会画出几何图形,总有人要做这样的事情,让全人类都受益……”
“但我们的一生何其短暂,国家、民族在其之间,也显得短暂。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正需要有的勇敢者,赋予历史这一份震撼,他们使得历史长河因此发生了小小的跳跃,他们自身也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我知道,在这里,你们心中都有许多这样的人,你们心中已经喊出了那些大人物的名字!”
说到这里,在这个哥伦比亚最大的剧院里面,不少人早已经心潮澎湃。
这个中国来的作家,让他们的思绪回到了自己民族记忆中那些伟人,这些人或者是殖民者——为他们留下了血脉,漂白了他们的肤色,或是丛林中印第安古老的巫术长老;也包括那些在反抗和建国时砥砺前行,而后又迅速退化为恶龙的军阀强人……他们是为拉美这种光怪陆离现象留下底色的大人物。
马尔克斯正是其中最受触动的人。
1957年,马尔克斯还是一个没有编制的年轻记者,处于灵活就业当中,他偶然去到巴黎。此时,他最崇拜两位北美出来的文学巨擘,一位是福克纳,一位是海明威。
在他眼中这两人风格迥异甚至称得上南辕北辙,但是作为一个贪心的年轻人,却舍不得抛弃其中任何一种。他从模仿开始做起,极力想要兼各家之所长。
然而,这种“贪心”的偏好在一个春天的下午偶然的终止了,原因在于马尔克斯在街头偶遇海明威。这一刻他方寸大乱,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说话,慌乱之中他像人猿泰山一样,将双手圈在嘴巴前,用蹩脚的英语向街对面的海明威大喊“大——大——大师!”
而海明威则娴熟地表现出文学偶像应有的姿态,向马尔克斯喊了一声“再见,朋友!”
这一幕深深留在马尔克斯心底里,彻底取代了另一位作家福克纳。
像不像余桦看到余切小说后,逐渐抛弃川端康成、卡夫卡等人?
总之,四年后,海明威用猎枪自杀身亡。
从此,马尔克斯放弃福克纳“发人深省、热情和疯狂”的感性写作风格,开始倾心于海明威严谨规律,高度重视技术训练的写作习惯。
这种学院派的写作习惯帮助了马尔克斯,将“拉美文学大爆炸”进入到西方主流视线,因为在此之前的几十年,尽管拉美文学早已经产生大爆炸,却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并不能把这种文学传播到世界的其他地方。
横空诞生的马尔克斯,将自己的写作技艺臻至化境,最终掀开“拉美文学大爆炸”的高潮,他甚至在二十多年后于东方引发新一次文艺复兴。
余切留足了时间,然后才继续道:
“我还要感谢中哥协会的成员,我们不能说他们赋予了历史震撼,但他们至少是历史河流中的一滴水珠!”
中哥协会的会员们,立刻大声欢呼,拼命鼓掌。因为这些来自中国的消息,正是通过他们来传播的。
这些人格外热情,余切不得不再三示意他们稍微安静一些。
然后又道:“三年前,我给马尔克斯寄了一封信,这一封信漂洋过海用了半年的时间。”
“两个国家建立起关系,从79年算起,至少也用了近两年的时间。”
“我乘坐飞机,从北美转机到哥伦比亚,全程用了29个小时,还是太久!但仍然有一种东西是比以上都要迅速的,它快得不可思议,风驰电掣也比不上!在世界中,各民族都以自己的一部分标签,作为在世界中的名片!有的名片很漂亮,他们是音乐、建筑、美术;有的名片不算漂亮,但也让人一看就知,比如亚马逊丛林、石油、伏特加……”
“哥伦比亚是一个了不起的地方,通过马尔克斯,你们有一张名片是文学。人类的视觉神经将文字输入到大脑是通过生物电来传播的,理论上很接近于光速。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学要等同于光速,但我认为文学还要超过光速。”
“因为无论多么的接近于光速,我们都只能暂时冻住时间,而绝对不能使得时间倒流,但文学可以。我就在这里,我正看着那些巨著,在我还未能诞生的时间,我已经注定要成为诸位的朋友,我想我身后所代表的人也一定这样。”
“感谢各位,感谢这个美好的夜晚!”
余切的话刚落下,在场顿时爆发出不可思议的掌声!听众纷纷起立,合着节拍齐声欢呼:“中国!中国!”
拉美人向来感情浓烈,在他们的血脉里充斥着狂欢的基因,不顾任何后果。马尔克斯多年前写完《百年孤独》时,他家中已经把所有的钱都光,看起来没什么希望。
汽车被当掉了,他老婆把自己的首饰,家里的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等等一一当掉,家里唯一的电器只剩下马尔克斯书房取暖用的电暖炉,欠下十二万之多的巨债,即便如此,马尔克斯所在的小镇,听说有这么一个“疯狂”的作家时,还是持续不断的把钱借给他。
房东答应房租可以缓交,肉铺老板表示买肉可以赊账。当这本小说的最后一行字写完时,马尔克斯的儿子回忆,他从书房出来后发现妻子正在睡觉,于是没有吵醒妻子,安静的躺在妻子身边,小声哭泣。
妻子睡醒后,两人去朋友家串门,朋友的妻子见他脸色苍白,大声说,天呐,加博,你这是怎么了?
憔悴的马尔克斯黯然回答,就在刚刚,我杀死了布恩迪亚上校!这些朋友和债主,并没有责怪马尔克斯疯批,而是都为这个结局抱头痛哭。
如今在大剧院的掌声中,马尔克斯忍不住站起来大声吹口哨。而后,哥国的大统领贝坦库尔跑步来到余切的面前,像举起拳击手的手臂的裁判那样,宣判了余切的胜利:
“非凡的演讲,非凡的中国人!”
余切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顿时大笑起来。这一幕被众多媒体拍下来,给他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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