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约定(2/2)

“有些是不可抗力,有些是误会,”班长深吸一口气之后,以一种孤高的、不接受施舍的态度,对我说道。

“我不需要你为了这些事情对我负责,如果你以后能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给我添麻烦,我就谢天谢地了!”

溪水潺潺,湍流不停。

归根到底,是我自己的心理作用?

我如同法庭证人一般举起右手,“除了掰腕子以外,我没有跟维尼手拉手过。”

把义妹变成女朋友,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惯例常俗啊?就好像郭德纲作打油诗讽刺飞升的北京电视台台长一样,是不是会遭到北京电视台的无数热心观众,一致谴责啊?

其实宫彩彩想说的,是我和小芹有“奸情”,而熊瑶月与我合起伙来,蒙蔽班长?

明明班长都已经不小心听到过老爸和任阿姨的谈话,知道我和小芹可能会有一个共同的弟弟(或妹妹),所以我们两个人也顺理成章会成为兄妹了。

班长牵着的奥巴马,以一种明显的“大叔脸”向上望着我,仿佛《大话西游》里的菩提老祖一样在向我发问:

我答得口干舌燥,终于迎来了里程碑般的第五十条。

随着我一条条地回答“没有”“不会”,班长的语调似乎越来越轻松,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故意托起长声。

啊,好烦,先不管了,先把有关熊瑶月的误会向班长解释清楚好了!

“男女生不得在校内校外,以任何理由唇与唇相接触,否则通知家长,全校批评……”

不但开过房,还抱在一起睡过觉啊!(虽然是两次分别发生的事)教导主任案头的《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手抄版本,流出了血泪啊!

“仔细回顾一番,居然发现自己做了那么多违反条例的事……”

班长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我这边也是。

班长却不愿意听我单方面的辩解,她背对我,如同审讯官一样开口背书道:“第一条,男女生不得在校园内手拉手……”

“怎么没有责任啊!”我列举道,“亲过了,抱过了,也睡……”

“因为你是班长大人,所以要向你报告一下嘛!”我稍微把语气放松了一些,“至少得让关心集体荣誉的你知道,我和维尼没有违反《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嘛!”

“你觉得我和维尼,有谁像是会写情书的人吗?”

就像班长不久前刚做过的一样。

“完全是真的,”我说,“因为维尼跟我同是体委,又跟我……我的远房表妹是好朋友,所以我俩接触的有点多,但是你也知道,维尼跟男生接触都是大大咧咧的,她只是把我当哥们而已……”

诶?班长你背诵起《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的具体内容了啊!是希望我逐条回答,以证明我和熊瑶月是清白无辜的吗?

班长忽然叹了口气,“我确实没有起到表率作用。”

“责怪”这个词,不知怎的,立即和宫彩彩刚才说的“班长你嫁不出去了”链接到一起了。

我忽然失语,有点怀疑自己是否得到了来自上天的启示。

不成为罪犯,这种事对我来说,应该不算是登天难事?

聪明如班长,竟然也会忘记简单的物理原理:既然你能通过溪水看见我的脸,那我同样能通过溪水,看见你的脸啊!

“我跟维尼什么事也没有,是你误会了!”

但是此时向班长招认我和小芹的别扭关系,又觉得有点不太甘心。

诶?班长你未来要当刑警,你希望我不要给你添麻烦,是希望我别成为罪犯吗?

而且怎么能扯到“我最爱谁”这个话题上来呢!明明只是来向班长解释误会,让她别老“寂寞如雪”啊!

“宫彩彩话没说清楚,让你误会了而已!”

而且你没什么理由为了小芹说话!你不是艾米的狗吗?不是应该和艾米一样对小芹采取敌视的态度吗?

“班长,你别问了!”我大声说,“总之我和你做过的事情,我和维尼都没做过!”

身为一班之长,将《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倒背如流的人,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啊!再往后念,到了“禁止开房”这一条,班长又该想起来跟我开过房啊!

“诶?”

“那个……”我面对班长的背影不禁犹豫起来。

“好,我答应你。”我挠着后脑勺的头发说道。

班长立即与我擦身而过了,仿佛担心会有同学发现我们单独谈话如此之久,违反了《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的第二十二条。

但是最后一瞥,我发现舒莎的嘴角,微微向上翘起,满含了自信的笑容,甚至还有一种对于未来的强烈期盼。

我只是答应不当罪犯而已,你用得着那么高兴吗?

难道说,在我没注意的时候,还顺带答应了你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