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赃物处置(求追读)(1/2)

薛凤翔,济南府滨州人,跟万历年间一位牡丹园艺家同名。

他不属於东林一系,更后来还是阉党的骨干成员,薛凤翔被补抓,系他的某位东林同乡加同年供认。

那日大朝会结束后,被抓的魏光绪、薛凤翔两人,一位是晋地东林,一位被东林同乡供出。

这样抓捕,也是朱由校对朝堂释放的一个信號,皇帝对所有犯官一视同仁。

没想到无心插柳,一抓之下竟扯出一条大鱼,按著朱由校的內心,他想將薛凤翔直接砍脑袋了事,然后闔族追赃。

但他忽然发现,这事好像是检验刑部的一个机会哎。

吏部文选司被他调整之后,朱由校让人给文选三人组送去一个规矩,很简单,以后四品以下京官任职,必须有县级主官或州府一级佐贰官对口任职经歷。

万燝,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吏部尚书周嘉謨擬授其刑部主事,被文选司顶了回去,理由是没有刑名歷练经验,同时文选司给了万燝两个去向,去一县任知县,或者去一府任推官。

官司打到朱由校这,他很人性化的给了万燝一个批覆:让万燝自己选。

目前看,四品以下暂且可以放心。

吏部尚书周嘉謨属於东林核心,朱由校也给他想好了去处,现在还不到时机。

户部去了毕自严,礼部孙如游干活还不错,他不准备动,剩下兵刑工三部,他都得挨个试试成色。

“这帮带罪官员,所抄没的赃银入赃罚库,人嘛,就继续在詔狱里待著。”

赃罚库是內府十库之一,名义上属於户部,但目前具体管理和支用上,又属於內廷,赃银入库,恰好名义对口,又杜绝了外头官员的口舌。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大明拧巴的內库制度了。

內库,一般理解上,与国家的国库相对应,是属於皇帝的私人府库,但大明的內库並不等於內府十库,其在一开始也並不完全归於皇帝管理使用。

大明內库有13个府库,包括了內承运库、天財库、供用库三个完全归属內廷的府库,以及承运库、甲、乙、丙、丁、戊字库,广盈库、广惠库、广积库、赃罚库等十库。

从洪武时期开始,甲乙丙丁这些以及广字等八个库归属户部管理,但那时还没有內府十库这个专用词语。

一直等到弘治朝,才出现了內府十库这个说法,並且內府十库,按照惯例应派遣科道官员监收。

经过歷代皇帝的拉扯努力,现在內府十库內官权限已经占了极大的优势,外廷在十库里,只剩下了十三名库大使、副使做做样子。

不过无论是《大明会典》,还是官员方面,在十库归属上,一直没鬆口,歷史上,直到天启元年九月,才由皇帝下詔,內府十库收入全部归为皇帝支用,彻底明確了十库归属权。

前几天,前户部尚书李汝华的奏摺里,还说內府十库除了乙字库、戊字库、广积库属於工部之外,剩余甲丙丁还有承运、广惠等七库,属於户部。

朱由校看到后,採取和神宗一样的策略,不理不睬,外面爱咋说咋说,他该咋管咋管。

“內宦抄没的银两收入內承运库,至于田產、店铺、厂矿钱庄等,朕一会儿找人接收。”

“另外,你们三个统计一下,本次抓捕、审讯以及抄没家產的所有参与人员,给你们十万两银子的额度,算是底下干活那帮小崽子的辛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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