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要吃火锅!(1/2)
剧场的灯光亮起,两个半小时的演出结束,现场响起一片掌声。
饶子瞻隨著人潮起身,象徵性地拍了几下手掌。
《艷遇》这场话剧他看完了,怎么说呢。
这是孟晶辉往音乐剧方向偏实验性质的一部戏,值得鼓励。
这场话剧也有不少亮点,像陈明昊演的老板就非常精彩,特別棒,根本认不出他是《魔幻手机》的范总&牛魔王。
相反,男女主夏宇、高媛媛就差多了,更多地起到了一个明星大牌宣传卖票的作用。
另外,张鲁一也在这场话剧里演了一个医生,没想到,他这么早就和高媛媛合作过了。
虽然《艷遇》这部话剧,宣传说全剧基调来源於夏加尔的绘画,带有光怪陆离风格,突出视觉衝击感,还有摇滚乐队现场演出伴奏。
但饶子瞻还是有些不適应,就他个人观感来说,整场戏有点闹哄哄的,形式大於內容。
另外这部剧,有美国电影《桃色公寓》的影子。
不过很正常,艺术创作的灵感是共通的,相互借鑑,互通有无嘛。(狗头)
更何况,《艷遇》演出的说明书上也註明根据《桃色公寓》电影创意改编,这是致敬,不是抄袭。
製作人老象接受採访时更是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
“如果人家在说明书上都註明了该剧借鑑了电影《桃色公寓》,孟晶辉自己也强调这一点,那你凭什么还能说人家抄袭呢?
借鑑是常有的事,电影《疯狂的石头》还借鑑了《两桿大烟枪》呢。
在台词借用上要达到一定比例才能算作抄袭,如果你没有拿著两个剧本核对確认,怎么能隨便说人家是抄袭呢?
而且你怎么知道人家事先没有解决好版权问题呢?”
反正在艺术创作领域,借鑑抄袭永远扯落不清,不过有版权就比嘴硬强多了。
整场话剧看下来,饶子瞻的目光更多在高媛媛身上。
此时的她还未蜕变成后来那个知性优雅的女演员,却独有一种青春靚丽、清新脱俗的气质。
舞台上的她穿著一件白色及膝连衣裙,留著利落的短髮,面容姣好,眼眸明亮有神,带著灵动的光彩。
在舞檯灯光的照耀下,高媛媛整个人散发著自然纯粹的魅力。
她既有著年轻女孩的朝气,又隱隱透出温婉优雅的气质,如同清晨带著露水的白玉兰,清新动人。
越看高媛媛,饶子瞻越觉得这一趟来对了。
这么嫩的大美圆他要是不搞……不搞来演女主,暴殄天物啊。
倒是孟晶辉找高媛媛来演女主林默默这件事,让饶子瞻在心里泛起了嘀咕。
这个选角很值得玩味,不知孟晶辉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
要知道,林默默在《艷遇》里是一个老板情人的角色。
高媛媛原先就有个“小三”的名声,在剧里再演个“小三”。
这下高媛媛“小三”的標籤,岂不是越贴越牢了?
《艷遇》的故事本身倒不复杂:年轻职员韩东在公司附近有一套单身公寓,他为了进步,把自己的房子借给老板与情人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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