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杀人黄历宜嫁娶(2/2)

阿蕾莎捏著手里的人偶,清澈的眼睛看向秦晋,等待他的解释,只是看起来秦晋似乎也有点迷茫……

古老的记忆碎片在大脑中翻涌,那是属於他漫长生命中,在故土见到或者听到的诡秘,但是可惜,这些东西,他当时了解得並不多,再加上那个时候的状况,他根本记不住多少。

最后,他拍拍手站起来,摇了摇头:

“不想了。我还没来美利坚之前,大多数时候,要么是在躲避天师的追杀,要么就是浑浑噩噩的,也不会去记这些东西,我们乾脆也別管了。”

阿蕾莎虽然没得到答案,但是,她依旧用力的点了点头,白瓷小脸平静的肯定了秦晋的说法:

“你说的,对!”

秦晋的嘴角拉出个懒倦的弧度,目光顺著摄像头的方向望向对面,那栋死了人的宅子,肯定道:

“所以,明天晚上既然又是宜嫁娶的日子,我们就去看看,这纸新娘到底是怎么回事,又是如何被人带回家的,不就行了吗?”

………………

清晨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餐桌上切割出明暗条纹。

阿蕾莎赤足坐在餐桌旁,眼神中罕见地带上了一丝俗称哀怨的情绪,直勾勾地盯著秦晋,瓷白的小脸绷著,无声地抗议可能出现的糟糕早餐。

想起冰冻牛血的滋味,秦晋自己的嘴角都抽搐了下,那滋味……实在不太妙。

“算了,我们出去吃,”秦晋扯出个无奈的笑容:

“昨天网上查过了,加州法律允许自己宰杀家禽使用,只是很苛刻。我们去亚洲社区转转,那里可能会有活禽,我去搞点热乎的回来……”

他顿了顿,看著阿蕾莎亮起的眼神,

“如果等不及,可以和我一起去,ok?”

阿蕾莎立刻跳下桌,跑到沙发旁,科学怪人布偶扔在上面就开始给自己穿鞋……

这时,屋外传来汽车驶来、剎车,然后停稳的声音。

秦晋和阿蕾莎几乎同时抬头扫过客厅——

枪在布偶里面、餐桌上没有杯子、厨房空空荡荡……很好,没有任何不明不白的东西。

门铃声响起的同时,阿蕾莎蜷在沙发上打开了手里的ipad,秦晋则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拉开,慢悠悠的走过去,透过猫眼向外望去。

门外两个人,为首的身穿便装,身材高大壮硕,肩膀宽阔,侧脸对著门,能够清楚的看到眼角的皱纹和下巴堆砌的赘肉,另外一人则身穿警服,认真倾听他的说话。

秦晋的眉梢不由自主的跳了两下……罗根·米勒!这傢伙,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是他上一个身份,秦汉,在芝加哥当警察时的搭档,一个曾和他並肩作战、生死与共,甚至六年前专门跑到阿兰德小镇去找他喝酒的傢伙!

秦晋的大脑急转,迅速理清了秦汉、秦晋两个身份,和罗根的接触情况——

罗根只和秦汉有过交集,秦晋这个身份,他应该只看过小镇家里墙上的照片,没有接触过本人;

模样上,秦晋和秦汉的样子很像,最大的区別,是当年秦汉额头上有块黑斑,那是他故意塞在皮下的布块製造出的印记,很明显,但现在已经取出来了;

秦汉的口音带著很浓的德州风格,有点沙,现在,自己换成了加州口音,很清脆……

嗯,大体上没有问题,可以开门!

十分之一秒內,秦晋就做好了心理建设,带著某种慵懒隨性的態度拉开了门。

门外的罗根正好转过头来。

看到开门的秦晋,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脸上绽放出无比热情的笑容,甚至带著点激动。

“哈!你好啊!小伙子!”

罗根的声音洪亮,带著老派警察的爽朗:

“我叫罗根·米勒!听著,我和你爸爸秦汉,那可是过命的交情,最好的搭档!老天!你……你就是秦汉的儿子吧?”

他上下打量著秦晋,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惊嘆,“我的天!你和你爸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太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