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陈海开除公职、陆亦可任局长(1/2)

京州的天,灰濛濛地压著。陈立言一天不醒;汉东头上永远悬掛著——那柄不知何时坠落的铡刀。

沙瑞金掛断了陈岩石电话,看了看手錶时间。卡著点进入了汉东省委常委会议室里,巨大的环形会议桌旁,其余十位常委肃然而坐,没有交头接耳,没有眼神交流,只有纸张偶尔翻动的沙沙声,以及空调低沉的嗡鸣。

当看到沙瑞金到来,全体常委都不自觉的起立,朝著沙瑞金微微低头,喊著沙书记。

沙瑞金朝眾人摆了摆手。直接坐在主位,面色沉静如水,看不出丝毫波澜。他面前的议题材料上,“陆亦可同志擬任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一行字清晰印著。他环视一周,目光平静地扫过每一位常委的脸,最终落在高育良那张一贯儒雅、此刻却显出几分掩饰不住憔悴的面容上。

高育良垂著眼瞼,看著自己面前那份一模一样的议题材料,指尖无意识地摩挲著纸张边缘,仿佛在研究上面的纹路。

“同志们,”沙瑞金的声音不高,却带著一种掌控全局的沉稳,清晰地穿透了会议室的凝滯。

1、最高检提议,免除陈海同志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一职。

2、最高检推荐,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陆亦可同志任汉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一职。

请田书记通报一下“关於陈海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

“好的,沙书记”田国富带上老镜,照著文件念到。

《关於陈海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

(汉纪字〔2007〕第9號)

经汉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縝密监察,现查明:陈海在担任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期间,知法犯法,违规办案,销毁重要证据;对党不老实、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组织串供;其行为已构成三重背叛:

一、背叛党的原则:以反腐权杖行私刑之实,將神圣检察权异化为报私仇、泄私愤之凶器。

二、背叛司法尊严:以反腐权杖行私刑之实,將神圣检察权异化为报私仇、泄私愤之凶器。

三、背叛初心使命:罔顾程序正义,偽造取证链条,使国徽蒙尘、法典泣血。

依据《內阁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內阁机关公职人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並报省委批准,省常委会审议核准,现作处断如下:

一、撤销陈海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职务,所有职级待遇即刻归零。

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三、即日移送司法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立案侦办,刑责追至尽头。

汉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二零零七年四月七日

田国富话音刚落,就在沙瑞金唇缝將启未启、舌尖抵住上顎的剎那——高育良镜片后的视线如探针般扫过沙瑞金的脸。

“沙书记!” 高育良的声音像一柄裹著天鹅绒的钢锤,毫无徵兆地砸碎凝滯的沙瑞金心头。

陈海是我的学生,我首先要向省委检討。身为授业者,三尺讲台廿载耕耘,竟育出践踏国法之人,此非陈海一人之殤,实乃我高育良教育生命之耻。

对陈海其“身著检袍操屠刀”之违法行为已昭然汉东!以反腐之名行乱法之实,將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异化为私人刑堂,其行可诛,其心当诛!为防“陈海遗毒”借尸还魂,我將组织全省政法委系统组织“百日行动”全省刀刃向內、刮骨疗毒,举一反三。

吴春林、赵雨宣、胡小山、李达康、吕州市委书记等人都先后赞同省委对陈海处罚。

沙瑞金看著常委会局势一边倒。拿起茶杯喝了口水!

关於同意省纪委《关於陈海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的举手!

然后自己率先举手。此刻陈岩石的电话早已被忘到脑后,没有什么比他的政治生命更重要。省委常委会议纪要是要终生存档,谁知道內阁会不会看。此刻不举手就是没有紧紧围绕內阁身边,那是严重政治立场错误。

看著沙瑞金举手后,省委秘书长、田国富等人全部举手。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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