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人心里有桿秤(2/2)

工友们干活的地方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大家在之前是想著周云能帮忙要到钱,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年前就可能拿到!

虽然我们总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谁愿意空著包回家啊。

家里有孩子,有老人,还有一些亲戚朋友,兜里空空的回家,自己都觉得不自在。

千言万语汇聚成了一句话,周律师牛逼!

钱的事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人的事。

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现在看守所就有刑事速裁庭。

对於一些情节轻微的,比如直接缓刑的这种,直接在看守所开庭速裁,判下来人就能直接放了。

不然的话还得先把人带去法院,法院那边判了之后再把人带回来,再走程序,这样就太麻烦了。

现在,案件来到了法院,但是在法院却卡住了。

因为案件特殊,所以三市法院在匯报之后,江广省高院指定长东市中级法院来管辖。

然后,长东市法院便向上级法院提出了“请示”。

之前就提到过,法院是有请示制度的,法律依据就是《最高法关於法律適用问题请示答覆的规定》。

该规定第二条列举了四种请示范围,当然同样也列了兜底规定,就是“其他对法律適用存在重大爭议的”。

也就是说,下面的法院如果认为某个案子对法律適用有很大的爭议,那就可以提出请示。

当然,理论上来说这个请示只能適用於法律適用,並不能干涉案件的实际判决。

但……这种事懂得都懂,最高法给你一个批覆,那就表明了最高法的態度。

只是按照规定,你不能在判决书中说这是请示过的。

我们现在知道的那些批覆,那都是按照规定由最高法经过专门程序公开的。

比如律师们经常说的“最高法关於什么问题的批覆”,这个就是请示答覆被公开的情况。

同样按照《最高法关於法律適用问题请示答覆的规定》第十九条,答覆针对的法律適用问题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提出请示的人民法院可以编写案例,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

这就是为什么周云有很大把握!

这次的情况规模太大了,所以江广这边有很大的可能向做出请示,这样的情况下,一旦最高法做了答覆,那这案子有很大的可能会成为指导性案例。

当然,如果最高法把这个答覆公开,那就连指导性案例都不用等了。

为什么,因为最高法公开的批覆,是和司法解释具有同等效力的!

司法解释是什么都知道,这东西其实某种意义上已经算是另类的法律法规了。

再有差不多一周左右就要过年了,好像连空气里都瀰漫著喜庆。

周云则又一次来到了长东市检察院了解案情。

他的身份就是被害人的律师。

“所以您的意思是,现在这些案子都已经提起了公诉,但是法院那边卡住了?”

周云看著面前的检察官问道。

检察官点点头,脸上同样带著笑容道:“是啊周律师,法院那边卡住了。”

听到这话,周云瞬间明白了。

嫌疑人都已经认罪认罚的案子,正常来说都是可以直接走速裁的,结果法院却卡住了。

周云可以肯定,长东市法院提出了请示!

那既然这样,回去安心等著吧,请示要一级一级向上提,如果省高院认为自己能解决,那就自己解决。

如果解决不了,省高院再和最高法提出,最高法在收到请示后三日內要完成审查。

不过就算再快,那也得过完年才行,既然这样,要不先回京海吧。

於是,过年前三天,周云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结果刚刚到了楼下,就看到酒店门口围了一堆人。

这些人穿著不太好的衣服,背著各种各样的包,有的包里还放著一些工具,有的则拎著一个大桶,桶里放著行李。

还有的背著铺盖卷。

大家在那里互相聊著天,脸上洋溢著喜悦。

大家要回老家了,所以在回去之前,要来看看周律师,毕竟这一回,以后都不太可能再见了。

很多人心里都有桿秤,谁对他们好,他们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