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致敬经典(2/2)

1980年,《寧夏文艺》编辑部安排张贤亮去灵武农场採访了一对侨眷夫妇以后,写出了一篇报告文学。

后来他又在这篇报告文学的基础上,融入了一些自身的经歷和感悟,改编成了这么一篇短篇小说,没想到一炮而红。

所以说,这也是他不怕撞车的原因。

现在这时候,估计那位大佬还没开始构思呢!

这要是抄了別人已经构思好甚至快写完的东西,那乐子可就大了,非陷入抄袭旋涡不可。

这点风险意识,咱还是有的。

下定了决心后,他从抽屉中拿出钢笔,又找出一本笔记本,准备先在笔记本中写下手稿,完稿后在修改修改,就可以誊抄到信纸上投稿了。

不过,他可不打算原封不动地照搬。

一来他没那过目不忘的本事,记不住原著每一个字;二来对比起原著,他更熟悉的其实是电影《牧马人》的剧情。

得,那就以电影的故事框架为主,再结合自己的一些理解和发挥,慢慢把这个故事给填充的丰满一些。

深吸一口气,他在纸上第一行郑重地写下了三个字:

《灵与肉》。

写完他盯著看了两秒,总觉得不得劲。

这名儿吧,有点太文艺,太直白了,而且……万一人家张贤亮大佬就爱这个名儿呢?

咱不能连名字都抄啊!

他拿起钢笔,直接把《灵与肉》三个字给涂了。

略一思索,重新写下三个更大气的字:《牧马人》!

嗯!顺眼多了!响亮!

其实原著小说和电影情节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不过大概的框架都差不多,所以就算是照著电影剧情修改,內容也大差不差。

想想著实有些好笑了,人家都是先写的原著小说,然后再被改编成电影剧本,自己倒好,直接反过来了。

直接按照记忆中的电影剧本,把它还原成一部短篇小说。

费了几个小时,他才终於按照记忆中的情节,把主要人物角色和大纲给写下来了。

这长时间没重新提笔写点东西,冷不丁的还真不知道怎么下笔了。

看著这铺满了一页纸的笔记,他揉了揉发酸的手腕,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全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回想这在乡下插队的日子,虽然说每天都得下地干活,但是身体习惯了高强度的劳动,反而没这么脆弱,不像现在,只不过坐了几小时,全身就酸痛的不行。

其实他当初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不是没想过重新写点东西,但在陕北那地方,墨水用完了都没地方买,邮差都得十天半个月才来一回,也就绝了这提笔的想法。

更何况整天与黄土地打交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窑洞里连个灯泡都没有,哪有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