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顺天府判案(1/2)

顺天府,大兴县县衙。

县令宋继先端坐在大堂之上,族里的几个族老站在堂下一侧,唐巍在两个衙役的带领下走了进来。

眼见要带的人已经来了,三通鼓响之后,两侧的衙役高喊“升——堂——”

县令开口道,“下跪何人?报上姓名、籍贯、年甲!”

“小人唐巍是顺天府大兴县县民,年十五岁。”

“小人唐平是顺天府大兴县县民,年五十岁。”

此时,县令一旁的书吏拿起诉状开始宣读。

“告状人唐平,状告唐巍父丧未满私置產,请求將唐巍所置办產业收归宗族代为打理。”

县令宋继先见书吏已经交代完,立刻看向宗族代表唐平道,“唐平,唐巍作为你们唐家族人,其父如今过世多久了?”

“回大人,唐巍他爹死了已经两年了。”

“《大明律》规定,父丧的期限为两年零三个月,如今未出父丧期限,唐巍你居然敢私自置產,你可知罪?”

“大人,小人未出父丧之期置產实在是有不得已为之的难言之隱!”唐巍立刻辩驳道,“小人父母亡故后,族中族老占了我的田地,將小人赶出唐家。”

“小人幸得好心人一口饭这才没有饿死街头,如今小人发达了他们却想要夺走小人的营生,还请大人明鑑!”

“唐平,事实真如唐巍所言吗?”宋继先看向唐平。

“大人,此子胡言乱语!”唐平当即道,“我们何时將他赶出宗族,是他未经宗族允许偷偷將田產卖了,未经宗族允许父丧未满就置业。”

“你们两位各执一词,可有证人?”

“回大人,小人自然有证人!”唐平隨后让一侧的唐礼出来作证,还拿出了一份买卖田地的契书,说是从唐巍的卖家手里拿来的。

“唐巍,你可有证人证明唐家將你赶出宗族?”

唐巍沉默了,唐家上上下下一定不会有人给自己作证的,眼下之际只能先保持沉默,看看唐家人下一步动作。

“不说话,就是没有证人。既然没有证人,那你又在父丧未满期间置办產业,你可知罪?”宋继先瞪著唐巍道,“本官问你话呢,你怎么不说话?”

“即便你不说话,但事实清楚明了,本官一样能宣判!”

“按照《大明律》居父母丧而身自嫁娶、或置產者,杖八十,物入官。”县令宋继先道。

此话一出,唐巍一愣,这要是杖责八十自己不就死了。

同样紧张的还有一旁的唐平,他立刻开口道,“大人,这小子不懂事,还望大人从轻发落,真是杖八十岂非要闹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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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此告官只是想把孩子带回去好好管教,可绝不想他有性命之忧啊!”

听完唐平的话,县令宋继先点点头道,“你族中长辈如此维护你,你居然说出將你赶出宗族这样的混帐话,实在是该打!不过念老人家一片善心就以罚代刑,交上十两赎罪银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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