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丧心病狂!枪毙!人气值2000达到(3更)(1/2)

李俊盛的行为是符合这个罪名的几个成立的条件的。

1,其所做的事情,確实是教坏別人:就是把做坏事的方法、技巧教授给对方。

李俊盛確实是写了本《越狱》,《越狱》中也有相关越狱技巧。

2,確实实施了教的行为:无论是当面教授,还是通过网络、文字等,都算。

3,被教授的人是有责任能力的人:也就是精神正常,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是16周岁以上)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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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符合的。

可是,还有一条不太符合,也就是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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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主观故意去教授別人犯罪:也就是明明知道的自己教的是犯罪方法,还去教授。

可如果是不知情,或者是在正常的工作、教学过程中,无意提到了某种犯罪方法,並没有主观教唆的意愿,是不构成犯罪的。

就比如化学课上,老师教授了某个製作化学药品的方法,这化学药品属於正常的教学內容,但是却被学生用於犯罪,那就不属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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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室內眾人沉默。

“我出去打个电话。”这时候,白衣大佬李局说道。

听到这话,在场眾人就是心中一动,明白白衣大佬李局是去跟更高级別的大佬,去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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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外。

白衣大佬李局一个电话打了出去。

“是,確定了。”他態度很是恭谨的对著电话那头的人说道。

“好,我知道了。”一会儿后,白衣大佬李局掛断了电话。

然后,重新推门进入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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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眾人都看向了白衣大佬李局,都在猜测上面的决定是什么。

而看到眾人的目光,白衣大佬李局心头嘆息了一声,然后才说道:“我们去见见那个作者李生,或者说李俊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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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盛被带到的留置室,位於市帽子局的东北角。

“噠噠噠......!”

以白衣大佬李局为首,眾人朝著留置室而去。

很快便是来到了留置室所在的大楼,走入走廊中。

『什么声音?』

眾人心头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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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留置室內。

“出去,我们必须要逃出去。”

“我觉得按照《越狱》这本书中所写的那样,我们只需要一根铁丝,按照上面的方法,就能够打开这门锁,我们也就能从这里逃出去。”

“出去后,我们先这般这般,然后再这般这般。”

“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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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大佬李局一行人走到这门外,就听到了这些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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