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数位化时代音乐人的变现渠道(2/2)

其实林晚星所说的歌曲价值最大化也不无道理。

现在已经过了音乐黄金期,龙国音乐乃至全球音乐都从以前的唱片时代过渡到现在的数位化时代。

像以前那样光靠卖唱片就赚得盆满钵满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復返了。

除了有数的几位天王歌后,在这个数位化的时代,靠卖电子音乐专辑赚钱,九成九的音乐人得饿死。

而且天王歌后也不敢首首歌拎出来单卖,毕竟线上付费有个天然弱势,就是一旦选择收费听歌,这首歌的传唱度基本就是圈地自萌的状態,哪怕再好听也出不了圈。

明星靠什么维持自己的热度,就是靠作品。

特別是歌手,观眾都是用耳朵来投票的。

你作品质量一旦下滑,哪怕你是华语乐坛第一人也不惯著你,一首歌两首歌还能忍忍,要是一两年三四年都出不了一首金曲,江郎才尽都是褒美之词,以前被你踩头的那些同时代歌手的粉丝可是要狠狠清蒜的。连你以前的荣誉都要剥夺。

现在的数位化时代,音乐人靠什么赚钱?

像柳山君刚才的播放分成,八百多万播放量赚3万多,看著不少,但《悽美地》可是爆款,而且抖海音乐的播放分成本来就高,如果放在网抑云和企鹅音乐,这点播放量,能不能有五位数都难说。

真正的大头,还是版权和走穴。

版权就是企鹅音乐想10w购买《悽美地》的播放权,也就是让《悽美地》上线企鹅音乐,相信不久之后网抑云亦或是其他音乐平台也会来买《悽美地》的播放权。

还有就是有些歌手想在走穴或者开演唱会时演唱《悽美地》,这时候就要提前购买《悽美地》的演唱权,不然任何作用予商业活动的演唱都是侵权,柳山君可以起诉索赔。

买演唱权可能就是万儿八千,但一旦无版权演唱赔偿,这赔偿价没有六位数解决不了。

按《悽美地》现在的热度,一次大概在万儿八千的样子,当然也有音乐人会按时间来买,三个月半年一年,这里面就得跟柳山君討价还价了。

除了演唱权,还有翻唱权,这又是另外一个价。

一首火歌,靠版权费吃个七位数,那是绰绰有余。

还有一条变现渠道,便是商演走穴。

在柳山君眼里,歌手明星和网红音乐人没多大区別。

所谓的演唱会,也不过是人数更多一点,票价更高一点的商演走穴罢了。

演唱会是割粉丝的钱袋子,而商演走穴是割老板的钱袋子。

林晚星说的那句——对不起,便是对不起在这地方。

因为她患有社恐,就註定她不能参加这种商演走穴。

商演走穴虽然没有演唱会那么赚钱,一次中万或者小六位数,但架不住场次多,酒吧开业,商场开业,二代富宝生日会,那可都是不差钱的主。

跑勤快点,走穴赚的不比版权费少。

而且更是从网红走向明星的必经之路。

但柳山君却是不以为然。

经典的丧事喜报——社恐?社恐好事啊!

娱乐圈这么多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的,但还没出一个社恐到不敢唱歌的。

这人设標籤不就来了。

龙国也有自己的八爷和洗牙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