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玫瑰原上擂鼓,诸侯齐聚高庭(2/2)
紧隨其后的是佛罗伦家的骑士,穿件红金相间的鎧甲,手里握著柄镶红宝石的长剑对著戴蒙躬身:“殿下,我是梅斯·佛罗伦,去年您率领谷地诸侯联军解月门堡之围的事,我们河湾地都传遍了!若您不嫌弃,我愿在比武大会上为您充当护卫!“
人群渐渐拥挤起来,罗宛家的、培克家的、奥克赫特家的诸侯陆续赶到,有的带著骑土,有的捧著礼物,广场上的金玫瑰旗被人群衬托得愈发鲜艷。
而在人群的边缘,一个穿银甲的青年正缩著肩膀,儘量往同伴身后躲正是马索斯的嫡侄卢卡斯·提利尔。
去年君临比武大会,十二岁的戴蒙一枪將他从战马上挑落,宝甲摔得变形,这事在河湾地贵族圈里传了小半年。
如今再见戴蒙,卢卡斯的脸瞬间白了,手指紧紧攥著剑柄,目光刚与戴蒙对上,就像被烫到似的立刻移开,身体还往旁边的佛罗伦家骑士身后缩了缩,活像只撞见巨龙的兔子。
“那不是卢卡斯吗?”加兰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低声对马丁说,语气里带著点无奈,“去年被殿下挑落马后,就总怕见殿下。”
马丁嘆了口气,目光扫过缩在人群里的侄孙:“马索斯总说他太怂,可上次比武,殿下的枪法確实利落,换谁被那么挑一次,都会怵。“
戴蒙自然也瞥见了卢卡斯,却没点破,只是对著围上来的青年才俊们温和一笑:“比武大会上,大家凭本事说话。埃林爵士想比枪法,在下隨时奉陪;梅斯爵士愿当护卫,我亦在此先谢过。只是输贏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七国看看河湾地的骑士的风貌。”
这话刚落,贪食者突然发出一声低沉的龙吟,漆黑的龙翼轻轻扇动,带起一阵风,吹得周围的金玫瑰瓣纷纷飘落,落在戴蒙的银髮上,像撒了把碎金。
梦火也在不远处呼应,淡蓝的龙息在晨空中凝成白汽,与贪食者的黑焰气息交织,引得眾人纷纷抬头,眼里满是敬畏与兴奋。
“殿下的龙可真威风!”埃林·雷德温望著贪食者,眼里满是嚮往,“我要能追隨这样的巨龙,定能把上次到我们青亭岛下面小渔村打秋风的铁种长船都烧了!”梅斯·佛罗伦也跟著点头:“有龙在,別说铁种的长船,就是三婊子的舰队再来,也得被龙焰烧成灰!”
马索斯见场面热闹,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拍著戴蒙的肩:“殿下您看!我们河湾地的好苗子都在这儿了!三日后的比武大会,肯定比上次君临匆忙举办的那次还精彩!我还让人把最好的麦酒和烤肉都备好了,保证让大家吃好喝好!”
盖蕊和梅莎丽亚也从园走了过来,盖蕊看到围在戴蒙身边的青年骑士们,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看来我们的小戴蒙在河湾地,比在其他地方还受欢迎呢?梅莎丽亚则递过一块刚从园摘的蜜桃:“殿下,吃点水果解腻,刚才公爵夫人说,这是今年最后一批蜜桃了。”
戴蒙接过蜜桃,指尖划过果皮上的绒毛,目光望向玫瑰原的方向工匠们已掛好了最后一串金色环,主看台的丝绒被风吹得微微晃动,远处的曼德河泛著碎金,像在为三日后的比武大会铺垫。
他忽然觉得,这高庭的风不仅暖,还带著股蓄势待发的力量,就像那些跃跃欲试的青年骑士,像贪食者与梦火的龙息,更像他心中那团不愿熄灭的火焰。
拉里斯·斯壮终於抓住了偷吃玫瑰的灰驴,他拄著拐杖走到戴蒙身边,黑袍上还沾著瓣:“殿下,刚才听佛罗伦家的人说,培克家这次带了五十个骑士,怕是想在比武大会上爭头名他们跟提利尔家素来不对付,您可得留意。”
戴蒙点头,两家的仇怨他前世子幼时就知道,目光扫过人群中培克家的旗帜—黑橙相间的纹章在阳光下格外显眼,为首的骑士正用挑衅的眼神望著加兰,显然没把提利尔家放在眼里。
“知道了。”戴蒙握紧黑火剑的剑柄,剑身上的瓦雷利亚钢纹路在晨光中泛著冷光,“比武大会上,自有规矩管著。”
夕阳渐渐西斜,高庭的白色大理石被染成金红色,诸侯们陆续跟著马索斯去宴会厅,卢卡斯·提利尔还是缩在最后,直到人群快散尽,才敢跟著自家分支的人慢慢走,路过戴蒙身边时,还飞快地鞠了个躬,头都没敢抬。
戴蒙望著他的背影,忽然笑了一去年那个被挑落马的壮汉,如今还带著怯意,可这怯意里,也藏著对强者的敬畏。
而周围那些热情的青年才俊,眼里的光芒则更盛,像一颗颗等待点燃的火种。
盖蕊走到他身边,淡紫色眼眸里映著夕阳:“三日后的比武大会,肯定很热闹。”梅莎丽亚也跟著点头,手里还攥著片蔷薇瓣:“到时候我要给殿下加油,还要给梦火带点鲜莓。
99
贪食者与梦火蜷缩在广场的空地上,龙息在暮色中凝成白汽,与高庭的灯火交相辉映。
戴蒙知道,三日后的玫瑰原,不仅有长枪与剑术,还有河湾地的暗流与希望一而他,要做那个见证者,也要做那个守护这份热闹的人,就像贪食者守护著梦火,就像黑火剑守护著龙血的荣耀。
夜色渐深,高庭的宴会厅传来阵阵笑声,马索斯的大嗓门混著酒杯碰撞的声响,顺著风飘过来,与曼德河的流水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为比武大会奏响的前奏。
而戴蒙站在广场上,望著远处的玫瑰原,右肩的烙印微微发烫,仿佛在呼应著三日后即將燃起的热血与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