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合同签订,木叶漫画现雏形(1/2)

不多时,车到了目的地,一栋三层旧楼。

来到顶楼,门口掛著块木牌,上面写著“梁记律师事务所”,临行前张磊介绍的。

律所很安静,只有印表机“滋滋”的声音,空气中飘著淡淡的墨水味。

“林先生?”

一个穿白衬衫的男人从一间办公室走了出来,四十岁上下,黑框眼镜后的眼睛亮得很,笑起来时眼角的细纹里都透著客气。

一开口,林默就认出来了,梁兴初梁律师,电话里那口带著港腔的普通话,辨识度极高。

“梁律师,久等了,说粤语就好。”

林默伸手相握。

梁律师引著两人进了小会客室,长方形木桌上摆著玻璃菸灰缸,里面躺著几个掐灭的菸蒂,旁边一壶菊茶还冒著细白的热气。

“请坐,我已经根据林先生之前的要求大概擬了份合同,你们先看下,哪里有问题隨时改。”

从公文袋里拿出列印好的合同递给二人。

林默只是大概看了下,內容他早就知道,毕竟是张磊起草的框架,由梁律师根据乡港法律具体形成合同;而温启明则一条条的仔细研读。

“已发的 84期版权,先登记在我名下,后续平移到新工作室。”

林默指著其中一条,

“新工作室的名字还没定,到时候会把名称补充进合同里。等会把之前说的委託书拿来,具体的你这边来处理。”

“早就准备好了,您签个字就好。”

梁律师把委託书递给林默——这边的工作室將由他作为法律顾问。

“平移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要是超了,產生的额外费用得算工作室的。”

温启明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

“不是信不过您,主要是出版社这边要做帐,拖久了怕麻烦。”

“理解。”

林默没犹豫,把委託书签好后递了过去。

梁律师接过,在笔记本上开始记录:

“我加一条,『已发 84期及后续新稿的全部衍生权利(含影视、动漫、周边),均归林默先生指定新工作室所有,温启明先生及浩二出版社不得另行授权第三方』,这样够明確吧?”

两人都点了点头,定下这一条。

接著聊委託创作协议。

“每一期新稿交付当天,版权就转移。”

林默抬眼看向温启明,

“您这边现在每月几期,每期多少页?”

温启明赶紧从帆布包里掏出日程本,上面写满密密麻麻的记录:

“现在每月两期,每期 24页。要是以后销量能超五万册,再加到每月三期,就是……”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得先招新画师,现在的人手每天都加班,再赶就怕画崩了。”

“画师工资得涨。”

林默没等他说完就接话,

“销量超五万册,除了给您的分成,我会额外给出版社一笔奖金,专门用来给画师涨薪、发绩效。”

温启明眼睛瞬间亮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跟画师们提过好几次涨薪,都因为出版社资金紧张不了了之,这下他们肯定能更用心画了。”

在询问二人没有其他要求后,梁律师把“画师奖金”“交付频率”都记在笔记本上,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掛钟:

“都两点了,正式合同擬出来差不多要两个小时左右,楼下『明记茶餐厅』的菠萝包和冻奶茶很出名,能去垫垫肚子。”

林默看向温启明:

“温主编饿吗?”

“我现在光兴奋了,哪里还知道饿。”

“我也不饿,就在这里等吧。除了这本《古惑仔》外,我还想跟你聊聊別的合作。”

“林先生还有別的合作想法?”

温启明看著林默,感觉自己之前躲著赵坤的决定简直太对了。

“我先打个电话,让財务把预付款转过来。”

“不著急,不著急。”

林默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陈建国的號码:

“我这边需要十万港幣,帐户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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