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纽约客》编辑部(2/2)

“太阳红红的,像一颗发光的西红柿……你確定跟我学的?”

“就、就算描写不行,我这篇小说的脑洞够大吧?你的《鯨歌》也是这么写的!”

“是让你开脑洞……不是脑子开个洞啊。”

兄妹二人在房间中爭辩著,似乎每个写小说的新人都有一种通病,就是觉得自己是绝世天才,第一篇小说就能席捲文坛。也不能怪米希自我膨胀,这也算是大部分写作者的通病。

“恩尼,你的电话,是《大西洋月刊》的主编。”

这时,玛丽的声音传进臥室,打断了二人的爭吵。

听著客厅中近在咫尺的电话响铃声,恩尼有些感嘆,在家里装个电话就是方便,不用再跑楼下接电话,也不用再听邻居说那是《太平洋月刊》了……

心里吐槽著,恩尼不禁一笑,眼看电话打来,恩尼连忙对米希说了几句软话求放过。

便走到客厅,从玛丽那接过听筒。

的確是爱德华·威克斯的来电——但,是在《纽约客》编辑部的主编办公室打过来的。

而在爱德华·威克斯打这通电话的时候,《纽约客》的主编哈罗德·罗斯,正坐在沙发上阅读著《天使》稿件。

得知两大刊物的主编齐聚,恩尼没有耽搁,从阳台推出自行车、带上雨伞,就往爱德华·威克斯所说的地点骑去。

一段时间后……

恩尼抵达了曼哈顿的西45街25號,也就是《纽约客》编辑部所在的f-r公共出版公司。

走进出版公司后,恩尼被一位秘书引领著,穿过走廊,往编辑部內部深入。

这里的氛围与《大西洋月刊》的喧囂截然不同,显然商业化程度更高,到处都很安静,所有人都在专注工作著,几乎只听得见打字机的敲击声和钢笔书写的声音。

主编办公室的门是开著的,秘书將恩尼带到门口后便离开了。

只见,此时一个穿著衬衫和吊裤带的男人正坐在皮质沙发上专心阅读,应该就是主编哈罗德·罗斯。

不过这位穿著很绅士的男人不像是个文艺工作者,反倒像是个工程师,留著一头浓密、蓬乱的头髮,並有著一个宽广、突出的额头。

虽然服装搭配很绅士,可仔细看,会发现他身上的衣服都是皱巴巴的,领带也是歪斜著的……就像是沉浸於某件事中,完全无暇顾及打理穿著。

“恩尼,要喝什么?来点咖啡,还是来点红茶?”爱德华·威克斯见恩尼来了,招呼著。

“你就是恩尼·里瑟?隨便找地方坐吧,”哈罗德·罗斯闻声抬头,挥了挥手,声音粗糲而直接。

恩尼找了个位置坐下,和爱德华·威克斯一起安静喝著咖啡。哈罗德·罗斯则继续旁若无人的阅读,似乎这就是他的审稿风格,能隨时隨地对好稿子专注的进行审阅。

过了许久,哈罗德·罗斯放下读了一半的稿件,似乎很受小说情节的震撼。

他拿起桌案上的酒杯,啜饮了一口威士忌,转过头来盯著恩尼,从那钢框眼镜后面透出的锐利目光,几乎要將其洞穿。

“里瑟先生,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本人很年轻、很帅气啊,”哈罗德·罗斯的嗓音像是钢笔磨过地面般粗糲,“我们《纽约客》的主笔,埃德蒙·威尔逊先生,这段时间可没少为你发声。”

一旁,爱德华·威克斯无奈了下……听听,这像是友好的寒暄吗?

怎么《纽约客》编辑部全是这种个性硬邦邦如石头的傢伙?

……

ps:《纽约客》创始人是哈罗德·罗斯和劳尔·弗莱希曼,两人分別是主编和商业负责人。f-r是“弗莱希曼”和“罗斯”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