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又一次净身出户(1/2)
郑裹珍在別墅里又熬过了一个月。
每天早晨十点,她必须准时去社区警务室签到。负责登记的民警是个年轻女孩,起初还会用怜悯的眼神看她,后来就只剩公事公办的冷漠。
郑裹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某种“敏感人物“,连小区里的邻居都刻意避开她,仿佛她身上带著某种晦气。
別墅外的麵包车依旧停著,只是换了几批人。他们不再像最初那样紧迫地盯著她,但她的活动范围仍然被限制在小区內。手机被没收,家里的座机只能接听,不能拨出。
网络依然断著,电视信號时有时无,偶尔能瞥见新闻里一闪而过的某个落马官员的镜头,但从未出现过吴启明的脸。
她试过问看守的人:“吴启明现在在哪?“
对方只是摇头:“不清楚。“
“他会被判多久?“
“不清楚。“
“我能见他吗?“
“不清楚。“
她不再问了。
直到某天下午,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別墅门口。
车上下来一个穿深色西装的男人,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文件袋。郑裹珍站在门口,阳光刺眼,她眯起眼睛,认出了这个人——是吴启明以前的律师,姓田。
“郑女士。“田律师的表情很淡,像是来宣读一份无关紧要的合同,“这是吴先生委託我转交给您的文件。“
郑裹珍接过文件袋,手指微微发抖。她不用拆开也能猜到里面是什么。
“他……还好吗?“她低声问。
田律师看了她一眼,似乎在评估该透露多少信息。最后,他只说了一句:“案子已经移交司法机关了。“
郑裹珍点了点头,没再追问。
她关上门,坐在餐桌前,慢慢拆开文件袋。里面是一份离婚协议书,已经盖好了公章,只差她的签名。財產分割那一栏全部划了横线,旁边手写註明:“因涉案財產已被查封,双方无共同財產可分割。“
她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忽然笑了。
净身出户。
又一次。
她签了字。
没有犹豫,没有不甘,甚至没有愤怒。她只是平静地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把文件装回袋子里,第二天托社区工作人员转交给田律师。
签完字的那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刚见到吴启明那年,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那时的她还在当服务员,穿著廉价的破袄,在吴启明发现地沟油时勇敢站出来作证。最后被吴启明相中,带回来做了保姆。
后来呢?后来她嫁给了他。
那时的她以为,这是命运给她的第五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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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才明白,命运从来不会给人机会,它只会给人教训。
一周后,社区通知她,限制令解除了。
“你可以自由活动了,“民警说,“但涉案財產仍处於查封状態,你不能带走任何贵重物品。“
郑裹珍点点头:“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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