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杀了人就想跑?(2/2)

熊一注视著马克的身影,等他跑了十多米之后,就一把拉开房门,跑到阳台上纵身一跃,轻易越过约1.2米高的酒瓶式栏杆,落向约下方六米多的大理石地面。

他的身体在半空中如同充气般有违生物学常理地膨胀、隆起。

身上所有的静脉血管和筋络仿佛都活了过来,纷纷跑到皮肤表明,同时疯狂凸起、蠕动、蔓延。

密密麻麻的灰色毛髮爭先恐后地从血管和筋络中冒出来。

手掌和脚掌上二十把长达十二厘米的利爪一一弹出。

嘴部、脸庞乃至整个脑袋都在夸张地塌陷、扭曲、拉长、变形,眨眼间就变成了一颗狰狞的熊头。

竖瞳中愤怒、嗜血、残暴的红光几乎要夺眶而出。

宽鬆的运动裤短裤直接被崩碎,变成了一条条碎布,掛在他腰间的橡皮筋上。

两秒钟不到,当他落到距离俱乐部约二十米的地面上时,已变成一头体长约三米的巨大灰熊。

大理石地板以灰熊的落点为中心,迅即爆开蛛网般的裂纹,裂纹瞬间蔓延到十几米开外。

灰熊晃了晃脑袋,旋即向著弯道处疾奔,风驰电掣一般,速度比前方的狼人马克还要快上一线。

一秒钟左右,俱乐部三楼的副队长克里斯就对著对讲机大喊道:“停止射击!停止!立即!”

两秒钟左右,灰熊就追上了前面的狼人,两人距离弯道只有不到二十米。

两人的嗅觉惊人,都嗅到约翰就在弯道后六十多米处,並没有继续逃跑。

约翰则努力控制呼吸,用站姿据枪,ar15的枪口对准拐弯处。

淡金面板上显示著两人的速度:狼人为24米/秒;熊人为33.8米/秒。

熊人跑得竟然比豹二变身后的31.6米/秒还要快!

不过他头上的红色数字“380/380”说明了一切。

狼人的则为“30/30”。

狼人毫不减速,看势头是要衝出弯道,在弯道左侧的高强度铸铁路灯灯杆上借力改向。

熊人减速到跟狼人差不多的速度,以他强悍的力量,已可以自如控制这个速度。

下一刻,狼人果然飞扑向路灯,双脚在前,向著灯杆猛地一蹬。

熊人则在衝出弯道后右腿猛地发力,在刺耳的刮擦声中,身形灵活地一个左拐弯,仿佛一尾游鱼正在摆尾一般灵动。

在“心眼”中,两人的任何细微动作都歷歷在目,包括他们的动作意图,仿佛电影中播放的慢动作一般。

这让约翰轻而易举地做到先发制人,提前0.1秒扣动ar15的扳机。

於是狼人马克在双脚刚一蹬在灯杆上时,心胆俱裂地发现一发5.56mm子弹竟已近在咫尺,悄无声息,仿佛幽灵一般。

他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著子弹自腹部正中贯入,然后腹部好像一个被扎破的注水气球,喷出一团红的、白的粘稠液体。

而他壮硕有力的身体似乎瞬间变成了软脚虾,蹬在灯杆上的双脚软绵绵的,连平常一半的力气都没有。

別说什么借力纵跃了,他差点就蹬不住灯杆。

紧接著整个人向下狠狠摔落,“砰”的一声掉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

巨大的熊人则化作一道灰影,在短短半秒钟就掠过二十米!

他刚刚竟然还有所保留。

在“心眼”中,熊人身上赤红色的光焰猛然暴涨了约三成。

熊人早已发现约翰使用的是ar15半自动步枪,应该是从巡逻人员手里抢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