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罗杰(求追读)(1/2)

我叫罗杰,这其实不是我的本名,但我永远不会想再用回原来的名字,只因为它来自那个我要称之为父亲的男人。

母亲是被拐卖到东南亚的,本来已经成功逃出魔掌,可在她向路人求救时,却遇到了接下来一生的噩梦。

那个男人就是在那时出现的,在街头用谎言將母亲欺骗到了家里,接著便立刻显露出真面目。

他侵犯了她。

为了防止她逃跑,更是用石头砸断了她的双腿。

也许你会想问为什么要用石头,而不是更方便的工具。

因为那个男人所拥有的家当只有路边能捡到的石头。

介绍一下我的“家”吧。

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贫民窟,那种在纪录片里时常出现的地方。

可我出生的地方却是贫民窟中的贫民窟——墓地村。

叫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村子建在墓地上,而是我们就生活在坟墓里。

一间间棺材就是一个个小隔间,墓主人不嫌弃我们打搅他的安寧,我们也不害怕身边躺著尸骨。

所以我后来第一次看电影,见到《辛德勒名单》里犹太人在集中营的臥铺时,惊讶於传说中的恶魔德军竟然这样仁慈。

母亲就是被塞在这样的墓室里,直到我十三岁。

你听我说话,会认为我的中文很好,完全听不出外国口音。但我其实没上过一天学,语言能力全都要归功於母亲。

这个名字也是她取得,罗是她的姓,杰是希望我能成为杰出的人,有朝一日逃离这里。

她就半臥在棺材里,努力扬起脖子一点点教我发音,让我在这个人均文盲的村子里成为识字最多的人。

可这並没有改变我的生活,就像知识没能帮母亲逃走一样。

我依然和村里的其他小伙子一起,靠给黑帮跑腿,或者在垃圾堆里翻找些小玩意维生。

直到我十三岁那一天。

如果我没有嘴馋,母亲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呢?

听说现在有很多外国导演对pagpag感兴趣,特意带著团队去拍摄纪录片。

比起pagpag这种洋气的称呼,我更喜欢直接叫它“二手炸鸡”。

原料来自富人区的泔水桶,售卖pagpag的老板每天都会去垃圾堆进货,按他们的话说,“绝对新鲜!都是当天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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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出残留的肉块,用水简单冲洗,接著放入已经看不出本来顏色的油锅中加热。

这就是pagpag。

生活在幸福国家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它的味道,但对於墓地村的小伙子们而言,这可是发生喜事时才能有的庆祝食物。

我那天確实遇上了喜事,在垃圾堆里翻到一个钱包。

里面的比索足够我瀟洒好一阵子了,贫民窟的规矩,捡到好东西要赶紧完,不然没法保证明天它还属不属於你。

因此我兴致冲冲买了一大包pagpag,打算回去和母亲分享。

可当我走进村子,那些人都用诡异的目光注视著我。

被打通的墓室黑洞洞的,像一只只眼睛注视著我,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我意识到了不妙,不好的预感像是一头野狗,正在粗鲁撕咬著我的心。

当我回到“家”时,母亲已经倒在了血泊里。

致命伤在额头,熟悉的石头砸痕!

血液在棺材里积聚,还没来得及凝固,就好像它们还在母亲的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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