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知府抓了马翩翩(2/2)

一个清正廉洁、刚正不阿,而且武力值爆表、手段通天的猛人,成了自己的顶头上司的上司。

而自己,正在他的地盘上,吃空餉、收保护费、准备贩卖私盐、强买豪夺……

这他娘的不是找死吗?!

这是在老虎头上拍苍蝇,这是在哥斯拉嘴里玩烧烤啊!

一瞬间,冷汗浸透了石开的背甲。

王临恩敏锐地察觉到了石开的失態,诧异道:“怎么,你认识这位卢知府?”

“不……不认识。”石开强行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只是……只是久闻卢大人乃当世名臣,乍闻其名,心神激盪,一时失態,让大人见笑了。”

王临恩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也没深究,只当他是被卢象升的名头嚇住了。

他摆了摆手,安抚道:“瞧你那点出息!怕什么?他是文官,咱们是卫所,分属两套衙门,井水不犯河水。他管天管地,也管不到咱们卫所的內务。咱们吃空餉也好,剋扣军粮也罢,那是咱们军中自己的『规矩』,他卢象升就算知道了,也只能干瞪眼,难道他还敢带兵衝击咱们千户所不成?怕什么?他卢象升是朝廷的流官,咱们是世袭的军户。他是知府,管的是民政;咱们是卫所,掌的是军务。自太祖爷定下规矩,文武分治,井水不犯河水。他再横,手也伸不到咱们卫所里来。倒卖军械也罢,那是咱们军中自己的事,他管不著!”

王临恩的话,如同一剂强心针,让石开稍微定了定神。

没错,卫所自成体系,独立於地方行政之外。

明朝的军政分离,给了他们这些武官贪腐的天然屏障。

只要自己做得巧妙,不留下直接的把柄,卢象升確实拿自己没办法。

想到这里,他稍稍鬆了口气。

但紧接著,另一股更深的寒意从脚底板直衝天灵盖。

吃空餉,他管不了。

可自己计划中的那些“开源”大计呢?

向全城商户收取“常例钱”,这是敲诈勒索!

在运河上设卡收费,这是私设关隘,形同路匪!

与各千户联手,用栽赃陷害的手段巧取豪夺,这是官匪勾结,鱼肉乡里!

还有那利润最丰厚,也最要命的……贩卖私盐!

这些事,哪一件不是在卢象升的管辖范围之內?哪一件被他抓住,不是抄家灭门的死罪?

自己之前还觉得大名府是个新手村,可以安稳发育,现在看来,这分明是地狱难度的开局!

自己正兴致勃勃地在一个粪坑里准备大展拳脚,结果粪坑里来了一条过江猛龙,要把整个坑都给掀了!

“多谢大人提点,卑职明白了。”石开深深吸了一口气,將所有情绪都按捺下去。

“明白就好。”王临恩满意地点点头,“你的功劳,本官会给你记下。至於那二十三个匪徒,既然卢大人那边已经抓了主犯,咱们也不好再大张旗鼓地去报功,免得有爭功之嫌。这样,你把人押到菜市口,就说是你抓的从犯,一併斩了,也算给百姓一个交代。”

“卑职遵命。”

石开躬身告退,走出王临恩的府邸时,后背的衣衫已经被冷汗浸透。他抬头看了看灰濛濛的天空,只觉得一股无形的压力笼罩在整个大名府上空。

他没有立刻回千户所,而是鬼使神差地带著石虎,朝著菜市口的方向走去。

午时未到,菜市口早已是人山人海。百姓们扶老携幼,將法场围得水泄不通,脸上洋溢著一种过节般兴奋又恐惧的神情。

在高高的行刑台旁,石开看到了他押送来的那二十三个匪徒,也看到了被五大绑、披头散髮跪在最前面的马翩翩。

这个前几天还意气风发的“插翅虎”,此刻面如死灰,眼神空洞,彻底没了声息。

而在行刑台的正前方,监斩官的席位上,端坐著一个身影。

那人约莫三十出头,身穿緋色官袍,头戴乌纱。

他身形挺拔如松,面容方正,目光扫过之处,嘈杂的人群竟不自觉地安静下来。

他没有像其他文官那样故作威仪,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就有一股渊渟岳峙的气势,仿佛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山,一柄出鞘的利剑。

石开的心臟猛地一缩。

虽然离得远看不清面目,但是…

毫无疑问,此人,就是卢象升!

他比自己想像的更年轻,也更有气势。

那不是官威,而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刚直与锐利,一种沙场浴血和书生意气完美融合的独特气质。

“时辰到!行刑!”

隨著令牌落下,刽子手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滚落在地,鲜血染红了法场。

人群中爆发出混杂著惊呼与叫好的喧囂。

卢象升从始至终面无表情,直到最后一名犯人授首,他才缓缓起身,面对著全城的百姓,朗声道:“国法昭昭,不容奸宄!本官在此,必还大名府一个朗朗乾坤!凡有作奸犯科、鱼肉乡里者,马翩翩,便是尔等下场!”

声音鏗鏘有力,掷地有声,传遍了整个菜市口。

石开莫名感觉有些熟悉。

百姓们闻言,纷纷跪倒在地,高呼“青天大老爷”。

石开混在人群中,冷眼看著这一切。他看著那个被万民拥戴的身影,心中却没有半分敬意,只有无尽的忌惮和一丝难以言喻的烦躁。

朗朗乾坤?

在这即將崩塌的末世,朗朗乾坤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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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实依据:

1.卢象升任大名知府:史实。卢象升於崇禎元年(1628年)出任大名府知府。他在任期间,的確表现出了卓越的行政与军事才能。

2.知府练兵:史实。面对日益增多的盗匪,卢象升不等朝廷命令,便“出俸金,募壮士,得千人”,亲自操练,打造了一支能战的队伍,並以此为基础,多次成功剿匪。这支队伍便是他日后赫赫有名的“天雄军”的雏形。见《明史·卢象升传》:“盗起,(象升)出俸金,募壮士,得千人,日夜训练。擒剧盗张飞、一翅飞等,境內大治。”

3.文武分治与管辖权衝突:明代卫所与地方行政系统(府、州、县)是两个独立的系统。理论上,知府无权干涉卫所內部事务。王临恩的“井水不犯河水”论调,符合当时官场的普遍认知和制度现实。然而,有能力的强势官员,常常会利用各种手段(如处理涉及军人的民事或刑事案件)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与卫所势力发生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