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值不值?(2/2)
刚看到抄袭的时候,李承信隱隱不爽,多看几条就释然了。
有些人纯粹张嘴就来,反正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倒霉也是別人倒霉,所以根本就是肆无忌惮,口不择言。
对这类人你计较也一点屁用都没。
李承信也懒得理他们了。
反正金手指奖励的歌曲百分百不会存在问题,更不可能存在抄袭爭议。最多也就是某个旋律有相似部分,但绝对跟抄袭无关,所以也没必要分辩或浪费时间。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夜舞》这首歌是算小有热度了,但到底能不能达到金手指的判定標准?
如果达不到的话,想让girl'sday的成员升到三星,恐怕还要继续对她们投资。
如无意外,《mimimi》这首歌是绝对能达到要求的。
所以。
如果《夜舞》也能达到,只需要再为她们投资一首。
但《夜舞》达不到的话,就要再为她们投资两首。
虽然他並没有把词曲版权卖出去,从钱的方面而言,girl'sday人气不高,销量上不去,分成自然也高不了。
但实际上钱的因素可以刨除,他並不在意。
关键是效率问题。
有捧girl'sday的工夫,他完全可以把歌给其他更有价值的妹子。
方敏雅已经是过去式了,金亚荣又不想跟他搞露水情缘,继续给girl'sday投资,似乎没什么意义啊。
除非除了方敏雅之外,金亚荣和李惠利她们也都能被他拿下。
这样继续投资才有点意义。
不然如果一个都没戏,就是对资源的浪费。
李承信有点小纠结了。
如果《夜舞》能达到要求,再加上《mimimi》只需要再投资一首,那时费点工夫把金亚荣拿下还不算太亏。
反之则纯粹浪费资源。
唯一的好处就是把girl'sday捧红后,他的名声和知名度会更上层楼。
但这其实是锦上添,用处不大。
因为就算没这个名声,他之后靠电影或给少女时代、u等人、以及之后给其他人的歌曲,他照样能声名鹊起。
把girl'sday彻底捧红了,他多了份荣誉。
不彻底。
《夜舞》和《mimimi》这两首歌也绝对能让她们红,影响也不大。
所以。
要不要再继续投资呢?
或者说。
如果继续投资的话,girl'sday给他的回报比,能不能达到他的期望。
又或是。
方敏雅这妹子,还能对他有多少帮助?
李承信凝眉沉思,盘算起来。
对妹子。
谈情和谈利,一定要分清。
李承信很清楚。
方敏雅於他而言,更多是利益计较。
要好好想想。
值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