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诅咒与憧憬(1/2)
贵族小姐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沐浴著温暖的晨风,享受著佣人的服侍,精心的梳妆打扮后,再享用一场精致的早餐。
但那样的生活当然是与克莱尔无缘的。
背光的房间照不到阳光,女僕们也根本不会搭理她这个所谓的公主。简单梳洗过后戴上了半脸的面具,克莱尔草草吃了点厨房剩下的,乾的堪比杀人凶器的麵包和寡淡菜汤,便去了书房。
女僕们对阅读不感兴趣,也不觉得读书有什么快乐的,反倒不会在这方面有什么为难。
读书是克莱尔为数不多的乐趣,她也乐得一个人清閒。
只不过,这一次她略过了那些早已烂熟於心的童话,而是来到书房最里处,挥手拍散那些肉眼可见的灰尘。
在几个有些可爱的喷嚏后,灰发的小公主总算眼前一亮。
《菲尼克斯帝国建国史》。
自从有了那一天的邂逅,比起童话中的白马王子,反倒是格里芬家的骑士让克莱尔更有兴趣。
那是距现今的黑铁纪元至少一千多前,属於白银纪元的过往。
自从神战告终,女神与魔神,秩序与混沌的神祇先后凋亡,大地之上,神跡不显。
然而和平依旧遥远。
天生继承超凡血脉,生来就拥有超凡之力的后裔,即为白银裔,与魔神的余孽,魔族与邪教展开了漫长的斗爭。
没能继承白银之血的人类,不过是黑铁凡民,只能在二者的战爭中苟且偷生。
直到金髮红瞳的男人出现,举起长剑,点燃了人类反抗灾厄的第一缕火焰,亦点燃了团结所有女神子民,秩序阵营各大种族的炬火,就此建立了人类的第一个帝国,击溃魔神余孽,为世界带来和平。
那便是薪皇,莱恩·菲尼克斯的传说,也是帝国子民人尽皆知的故事。
对於这位先祖,克莱尔並没有什么实感。
同为不死鸟之血,她得到的却只有噬骨焚心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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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真正感兴趣的也不是薪皇,而是王的利剑,狮鷲格里芬。
略过了雷鹰桑德霍克,渡鸦克洛,雪雕思诺,克莱尔直接翻到格里芬的那一页仔细品读。
传说,初代的格里芬是第一位向薪皇效忠的骑士。
那时薪皇还没有建立属於自己的力量,一人一剑,孤身对抗灾厄,直面黑暗。是格里芬不为求钱財,不求名利,只效忠於薪皇莱恩,隨著他一路征战,化作不死鸟的利剑为其披荆斩棘。
即便在战爭终结后,格里芬也不求任何回报,没有索要西方,南方,北方那些更富足丰饶的地区,而是留守东方,同精灵之森的精灵一起警戒魔族的余孽。
“风暴未至,利爪先鸣。尊敬的殿下,不管何等强敌来犯,格里芬永远都是您的利剑。您之所向,便是我格里芬剑之所向。如果非要说回报,您的心意便已我格里芬最宝贵的宝物。”
风暴未至,利爪先鸣。
並非坚盾,而是利剑。
歷代格里芬家主都没有辱没这句族语,每每边境骚乱,总是不计代价,第一个举剑相迎,將帝国的威胁遏制在边境之外。
这等忠诚善良,英勇无畏,才是骑士的楷模。
就像雷欧先生一样。
合上书本,跪坐在地板上的克莱尔感慨著往昔,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位金髮少年的身影。
毫无疑问,就算没能继承【狮鷲】的血脉,雷欧也是配得上格里芬之名的骑士。
即便自己无以为报,雷欧也还是秉持著纯粹的,无私的善意帮助自己,这不正是格里芬所秉持的骑士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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