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同态复仇!(1/2)
第568章 ,同态复仇!
在特搜本部的门口,黑川哲郎议员没有倒下,他像一尊瞬间被风化的石像,僵在原地。他张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眼泪无声地、汹涌地从他空洞的双眼中奔流而出。
当听到中泽刑事课长以最简要、最克制(却依旧无比残忍)的语言描述了现场的惨状,尤其是那个福尔马林罐子时……
这位在政坛上翻云覆雨、意志坚定的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咯咯”的、如同濒死野兽般的怪响,然后猛地喷出一口鲜血,染红了他笔挺的西装前襟。
他彻底崩溃了,不是痛哭流涕,而是那种连灵魂都被抽走、只剩下无尽虚空和毁灭性画面的、彻底的崩溃。
他大吼着想要冲进去和田口淳之介同归于尽,但现场这么多警察显然不可能让他得逞,上杉宗雪听到的只有黑川议员的哭嚎声,他心中有点不是滋味。
法律的起源便是“同态复仇”,这点前文也已经说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但是,同态复仇本质上是一种特别容易陷入死循环的行为。
比如,甲杀了乙的父亲;那么乙就有权杀死甲,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这无论是古今中外,甚至就连帝皇还在小亚细亚以凡人之躯行走于凡世捕鱼的时候都是这么干的,这在部落时期是得到承认和提倡的。
但,甲的儿子看到自己父亲被杀,他是不是也有权对乙复仇?然后,乙的儿子是否也有权杀掉甲的儿子,完成同态复仇?
哦豁,一不小心,战争就开始了。
更何况,“同态复仇”非常难精确控制范围。比如乙杀甲时,甲的儿子出来抵抗,也被乙杀了——那下次,甲的孙子是不是要杀乙家两人,才算同态复仇?
这下人人都血神勇士了!恐虐大胜利!
于是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为了打断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轮回,法律的概念开始诞生,国家体制取代了民间的同态复仇,代替苦主要求杀人者偿命,由国家体制来承担“因果”取走凶手性命,个人是无法向国家复仇的(有极小概率的人能完成一些成果)。
就这样,国家体制通过法律阻止了同态复仇的“死循环”。
然而当体制和法律建立的那一刻,“同态复仇”便失去了法理,法律规定,犯多大罪,受多大刑,刑罚的目的不是复仇也不是发泄,而是为了惩戒犯罪者,而体制和法律的目的也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建立和管理一套秩序,好让每个人都受到秩序保护能幸福地生活。
既然是惩戒,那么死刑似乎并不值得提倡?因为与其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这就是“废死”理论的由来,而且客观来说,这套法律的逻辑是通的,因为复仇是不可以无限连锁无限循环把整个社会变成恐虐竞技场的。
就连坚持保留死刑的海对面某国,这些年来对人命案也遵循慎杀、不杀原则,不是罪大恶极,尽量不判死刑。
然而,上杉宗雪赞成谨慎判死,但并不赞成废死,他坚持认为死刑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因为啊,有些杂种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就是怙恶不悛,不是真的要他命的时候,他是绝不悔改的,他就是不知道怕的,没有死刑作为最终威慑,对有些人来说进监狱管一辈子,那就跟回家了一样,大家说话又好听,狱警又亲切,我超喜欢这里的!
更不用说有些人就算是被枪毙都不打算悔改。
现代法律体系提倡宽恕,但宽恕往往需要强大的道德勇气,在实践中难以实现。
再者,宽恕需要的是本人亲自选择宽恕,而不是有人代表你大度宽恕。
没有死刑,就会失去对犯罪的最终威慑力。
这也是上杉宗雪不喜欢像麻衣学姐那样搞私刑义警的原因,他本人已经和体制、和秩序的强力部门紧密结合,如果再搞私刑,那很容易过界失控。
他只是个法医,他要做的就是把事情说清楚,怎么起诉怎么判,这不是他的事。
除非,对方针对他和他身边的人。
“证据确凿,田口父子将很快被送检。”在三个人离开的时候,搜查一课长杉下右京对着上杉宗雪和柏木仁说道:“其中田口重隆将以「绑架致死」、「尸体损坏」、「协助杀人」等罪名对他提起公诉,田口重隆大概率不会被判死刑,极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考虑到他本人已经得了肺癌,所以应该会很快在监狱里面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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