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章 术之贤良 我之仇雠(2/2)
“现在是二更,再等一个时辰,调一千弓手一起施放,汉升和文长方才讲的不错,这寿春城防御之重点在东城门,西城门较为薄弱。咱们准备的东西就全放入西城门吧。”
比如宋武帝刘裕的两次北伐,第一次灭掉南燕是先夺取山东,后一次灭掉后秦,却是直接攻击豫州,再从豫州西进,夺取关中。
王政既然开口了,魏延自然不敢多言,只得问道:“州牧觉得当如何智取?”
对于北方政权寿春的战略意义如此重要,对于南方政权而言,无论是作为防守还是反攻北上,其实也同样如此。
南方政权若要防御北方,几乎历朝历代都会把广陵、寿春、江夏这三处据点重兵屯防,形成一个互为犄角的等腰三角形,寿春则是三角形的最高角,北方政权不管从东西两线出发,如果没有足够的兵力包围或是攻克寿春,就有可能遭受南方政权从寿春发起的反击,袭击,截断大军的后路。
南方政权若是北伐,则会选择北方南侵一、二的反向路线。
攻取寿春的关键之处,王政和郭嘉一致认为有两个,第一个是内应,第二个是离间,且这两者相辅相成。
选择第一条的目的是拿下彭城后,继续北上,夺取北方势力防御较弱的山东地区。
一、从徐州的彭城至下邳再至广陵,最后从江南京口(镇江)登陆,这是泗水入淮水,再经中渎水(古邗沟)渡过长江。
听到这话,王政还未回答,一旁的乔绾已皱眉道:“你和黄将军都来了几日了,敌人早有准备,既是有备,突袭又有何用?月黑风高也只剩下不宜临战了。”
乔绾正要反驳,却见王政已摆手笑道:“哈哈,文长何必心急,本将知你立功心切,不过扬州郡县过百,你还怕没有功劳不成?”
而第三条路线只能抵达江夏,第四条则距离建康太远,因而此两路常走偏师。
所以此时的魏延立功之心甚为急切,军人想要立功只能靠打仗,而军功之中无论斩将还是先登,先锋官的机会自然是最大的。
正因为寿州不失,后周军始终无法全据两淮,进而渡江,南唐便又苟延残喘了十数年。
相比黄忠由王政钦点,魏延这个副将的地位却是千方百计从王熊、周泰等人手中抢来的,毕竟自投王政以来,除了绞杀孙策之外,魏延几乎是寸功未立,但孙策再是重要,当时已是穷途末路,这斩首之功要说多大却也没有。
王熊凛然接令:“喏!”
“备好了。”
所以此时的魏延正在向着王政积极建议道:“州牧,此时月黑风高,正宜偷袭,末将以为也别等到明天了,不如就在今夜三四更的时候,遣一支人马来个夜攻试试?末将愿为先锋!”
而最最重要的是
一旦占据寿春,凭此据点可以同时掌控涡、颖、淮、淝四大水道,尤其是两淮,所谓守江必守淮,那么攻江同样也必先取淮,所以寿春几乎便是南北争锋中真正意义上的“枢纽之城,必取之地”,甚至没有之一!
这四条路线中,第一条渡江的地点距离南方历代的政权中心建康(即南京,此时叫秣陵,属丹阳郡)最近,但要面临南方的重兵布防,且关键点是这条路线必经广陵,而广陵段的江面宽广,常有风涛,渡江难度大,更易被防守方的水军堵截。
寿春真正的没落是在南宋,靖康之变后,南宋偏安江左,北方游牧势力不修水利,导致汴水干涸,舟船无法通行,寿春水道北段随之断航。
寿春最早立于战国,楚考列王二十二年,为避西秦嬴政东进的锋芒,楚人被迫从陈(河南淮阳)迁都于寿春,但这座重镇真正的大放光彩却是在汉末三国和东晋南北朝的两次南北对立时期。
虞升卿,便是虞诩。
相较之下,途经寿春的第二条线路的优势最大,自然便是首选了。
乔绾看到此人,却是面露厌恶之色,忍不住轻啐了口:“这厮獐头鼠目,也敢学虞升卿?”
王政却先不回答他,驱马绕着高低略略对寿春城池观看一圈,心中大抵有数,转头问王熊道:“东西备好了么?”
三、从汝南过汝水河道至上蔡,随后从陆路进发。
阴云下,城头上、火光里,死一般的寂静中,两人的视线无声地碰撞到了一起。
不过名城虽已开始没落,却仍是东南重要的藩篱,在唐末五代时期寿春名为寿州,依旧是东南军事重镇。南唐刘仁瞻在淮南之地半数归后周的情况下,孤军坚守寿州达三年,力保寿春不失。
东汉时匈奴彻底臣服,西羌却又崛起,汉安帝时多次攻掠边疆,任将无方,羌寇愈盛,至有大汉欲弃凉州之心,随后虞诩横空出世,纶巾袍服,以增灶之计大破羌军,碾压四夷,安定武都,可谓东汉第一儒将!
这是因为南方政权的防御体系依托江淮水系,北方若要南下基本就是四条路线:
魏延闻言不满地瞥了眼乔绾,哼了哼,因为知道对方的身手,故而只是在心里骂了句“妇人之见”,嘴上却道:“正因咱们驻扎已有数日,守军也自然以为咱们不会选择偷袭,这就叫反其道而行,此时出击,必有奇效!”
但魏延万万没想到,他好不容易拿了这个先锋的副将,杨弘、甘宁却是拒不出战,根本不和他应面,这就非常尴尬了。
也许是他的视线太过灼热明亮,杨弘似有感觉,此时也撩眸望来。
闪电陡然划破了夜色,将整个天地彻底亮彻!
这光亮来的如此突然,出乎了王政等人的意料,也出乎了杨弘和甘宁诸将的意料,霎那间,喊叫、喧嚷同时响起。
“王政在那里!”
这一段科普的字数多了点,不是水文啊
是觉得还是有必要介绍下寿春在当时的重要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