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儿媳是重生的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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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学习很好,受到学校重视,免了学杂费和食宿费,自小学一直读到了高中,即将参加高考。
处理完大儿子丧事的当晚,周艳提出要小儿子留下尽孝,娶了凌菱,生儿育女,好好过日子。
没了大儿子,她才想起小儿子也是儿子,托人给学校递了信,把他叫了回来。
虽然觉得凌菱克夫,但毕竟出了二万的“彩礼”,只能不情不愿的让小儿子娶了。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周艳对此不以为意,只觉得小儿子不懂事不孝顺,就是只白眼狼。
以往每次回村,遇到这样“嫁”进来的,只要她们想离开,他都会帮忙,带着人出村后,还给路费。
他自小就和母亲不亲近,总和二叔家断了双腿的二婶黏在一起,听她讲外面的广阔天地,跟她学识字。
相比较于蔡知理的听话、老实、本分、孝顺,蔡知义算得上是叛逆、聪明、有主见。
后来还非要到外面去上学,才几岁就离了家,一年只有寒暑假才回来帮着干些活。
其时凌菱已经被她打得半死不活,躺在床上养伤。
他读书好,学校除了免除学杂费,还给他奖学金,不多,他偷偷分了一半给大哥,剩下一半自己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不敢让母亲知道有这笔钱,不然定会分文不留的尽数要走。
其实,那二万块的“彩礼”,就有一部分属于蔡知义的奖学金。
蔡知义问过了,这个女孩和他同岁,是大一学生,因为好心帮助了一个外地口音的妇女而沦落至此。
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死都不愿意留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