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本庭宣读判决书……(5.2k大章)(2/2)
“……这份收入,我方当事人已足额缴税,并且鉴于我方当事人犯罪的行为是受人教唆的,主观原因较小现恳请审判长从轻处罚。”
我便听话照做了,只是将里面的主角换了换,然后自己挪动了一下段落顺序。
刚开始我满怀憧憬开始了编辑工作,然而事实给了我一个沉重的打击,我整整一个多星期接近两个星期没有接到一份投稿。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美认罪。
此时裴赔压低声音和田云霄说道:
截止案发时该账号下发的照片以及视频已经被点击浏览了五百余万次……”
当时我发誓,只要是有人给我投稿,我不管她的书写的多烂我都给她过稿。
“被告人唐,因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其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行清楚、量刑适当,对于公诉机关的公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此时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喊道:
“肃静~肃静,请辩方律师做结案陈词。”
然后我便找了编辑的邮箱进行投稿,当时正好投稿给了刚刚入职的责编木子美,不过当时我的文笔十分的稚嫩,故事性也不强,导致并没有过稿。
然后接着往下面念着:
“哎呀我去,老田,还真让你说中了,那个黄金盟还真的是作者自己刷的?没有想到啊,这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不是傻吗?”
说道这里李美愈发的激动,老泪纵横,已经泣不成声。
然后我便东拼西凑了这几份故事大纲,写出了我在江河中文网的一部签约作品,第一本书便取得了近四千均订的成绩,每个月收入过万了。
坐在原告席的公诉机关开始宣读起了公诉书。
只见到这时候法警将一名三十多岁的陌生女子押送到了被告席上。
于是当时木子美便告诉我可以去跟风借鉴启点中文网上面的内容,刚开始的确是借鉴,木子美帮我扒了几本火书的大纲下来。
但是在这里我也不知道应该是感谢编辑木子美大大还是应该恨她了,当时我第一次投的稿子,被拒了,但是木子美主动加了我的企鹅。
“真没看出来啊,这可真是人不可貌相,长的这么成熟知性的美女,居然爱干这种事?”
后来我写作期间,听闻江河中文网招收编辑,我便前去应聘了,然后很容易便应聘上了。
ps.老田知道你们都不爱看,所以就略过了^_^
“……被告人李美对于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下面由辩方律师做结案陈词。”
二零一九年一月起至今,被告人李美在担任江河中文网主编期间,曾多次唆使江河中文网作者剽窃、抄袭启点中文网、飞鹿中文网等等多部作品,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
而我母亲就留在国内照顾我哥哥,逐渐的我家里条件开始变的越来越好了,就在我的家庭眼见着即将好起来。
此时原告席上的公诉人已经宣读到了犯罪事实经过了。
这得胆子天大啊!”
给她,让她按照那些大纲来写,然后她便按照我给她找的那几分大纲,写出了一本精品。
当检察官将公诉书念到这里的时候,整个观众席已经开始沸沸扬扬了。
田云霄和裴赔面面相觑,裴赔低声问道:
“老田,这个被告是谁啊?好像没有听说过啊?你知道吗?”
但是因为启点中文网在业内的龙头老大地位,所以导致它的签约门槛十分高,我在启点中文网写了三十多万字,都没有签约成功。
后来我和木子美便尝到甜头,直到最近木子美和我说可以去复制粘贴一下启点中文网最近火起来的那本《诛仙》。
但是有一个不幸的消息,那就是女方要我哥哥拿出三十万的彩礼,但是我家里父母和我攒下的积蓄基本上都用来盖房子了。
被告人李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而且那本书原书我没看过,当时我就直接给过稿了,结果那本书上架后的成绩很好,而且因为我们网站的体量比较小,导致读者相对来说比较少。
这时审判长见到李美说完了陈述词,便敲了敲法槌:
李美说道这里的时候,情绪慢慢的开始平复了下来,不再哭泣了。
差不多二十分钟后,经过审判长与合议席的合议后,当庭宣判。
所以写起来不费力,导致我的更新非常的快,每天都能保证日更万字,每个月的收入都达到了三万元以上。
被告人李美以盈利为目的制作并传播隐晦蛇情物品,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应从重处罚。
出国去到了小日子过的不错的国家那边打工,因为那边的工资比着国内高不少。
惊讶的说不出话,同时将目光移到裴赔身上,只见到裴赔也是目瞪口呆的样子,两人被这件事情给震惊到了。
田云霄听到裴赔的惊讶之后,便同样压低了声音对着裴赔说道:
本院以为,被告人李美利用其江河中文网主编身份,唆使该网站签约作者抄袭其他网站版权作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田云霄虽然也感觉到十分的震惊,但是还是对着裴赔说道:
所以我才开始慢慢的要手下的作者们队于其余网站的爆款作品进行抄袭。
当时我感觉到十分的愧疚,但是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经常性的继续出去搞419(不懂的话可以搜一下什么意思,因为老田不敢写明白了)。
第二天我回到家以后,对王浩谎称昨晚睡在闺蜜家了,王浩也相信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这时王浩所请的辩护律师王晓明,站起身来说道:
导致家中没有一点点积蓄,而我在偶然之间听说了写网络小说可以挣钱。
于是我便对她进行了好半天的写作指导,结果她理解不了我指点她的内容,于是我便在启点中文网上面给她扒了几本火书的大纲。
然后在那里开始我的第一次出鬼,当时是和一个比我小几岁的小伙子,天亮之后便说了分手。
很少有下力气追究的,因为抄袭的界定范围十分的模糊,打起官司来费时费力,很少有人起诉,更不用说是寻找证据进行报警了。
对此我对于我的抄袭行为造成了伤害的人们进行诚挚的道歉,并且我愿意对于对方进行赔偿!
希望能够弥补我所犯下的过错。”
所以慢慢都快成为网文行业的一种潜规则了,很多网站都不会管这些行为,甚至于有些网站会鼓励作者抄袭,然后在发放稿费的时候,直接将稿费给扣没了。
“被告人李美,笔名木子美,女,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原江河中文网主编,户籍在汉东省京州市光明区,现住汉东省金州市,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天桥区警察分局拘传并与同日被刑事拘留。
本案经由天桥区警察分局侦查,以被告人李美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以及传播隐晦物品罪,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鉴于我方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悔过心理十分明显,我的委托人王浩先生非常赞同审判长对于当事人的任何判罚,为了给别的犯罪分子做个榜样以儆效尤,故我方对于审判席所做的任何判罚都无异议……”
此时李美的辩护律师说出了这番话,裴赔立刻惊到了,对着田云霄说道:
“……看来这个丈夫是真的被她给伤透了心了,不然的话是干不出这么绝情的事情来的。”
又过了一会,审判长宣布:
“全体起立,下面本庭宣读判决书……”
(老田今天写的这一章磕磕绊绊,因为有好多东西不能写,不敢写,大家将就着看吧,这个剧情马上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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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