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初恋对象(2/2)

“请万事小心,”彭透斯在离开前叮嘱我,“尽管有约翰先生的劝阻,艾淑乔女士仍然可能从意想不到的方向对你不利。虽然上帝是个好男人,但是你不会这么年轻就想去见他的。

经彭透斯提醒,我才注意到他身上那些如月球环形山一样凸凹不平的可怕枪伤(刚才一直没敢认真看),一眼望去居然数不清个数,看来最早艾米跟我说彭透斯被打成了马蜂窝并非是夸张之词。

彭透斯说自己是凌晨下的飞机,还没来得及和艾米见面。我告诉他艾米因为他不在身边很是不安,而且奥巴马也一定想念他的左腿了,我让他快点去和那一人一狗团聚。

“对于曾经认为生命中不存在美好的我来说,那是一轮美妙的扫射,尤其是接近心脏大动脉的那一枪,我从此理解了爱的真谛,并且有了生平第一次初恋……”

那应该是濒死幻觉吧?听老爸说有宗教信仰的人临死前都会见到,当事人活过来以后总会把幻觉说得天乱坠,我觉得那些匪徒差点把彭透斯送去见上帝倒是真的。

彭透斯的这番表白让我哑口无言,他作为一个下属可能并不合格,但是作为一个朋友——我是指没有**关系的那种——他真的很令人感动,我会希望在自己走错路时,身边也会有这样一个朋友的。

教诲你个圣母玛利亚啊!上帝专程跑一趟就是为了教导你变成基佬吗?西方人的这个神也太无聊了吧?这其实只是你的脑补出来的对不对?只是你觉得光被子弹射还不过瘾,打算再让别的东西也把你射个痛快吧!

正当我要翻学校后墙进校门的时候,我看见有人伸手拦彭透斯驾驶的黑出租车,可能是想打车到什么地方去,但是一看见满脸笑容、把眼睛下方的伤疤都笑成贪吃蛇的彭透斯,立即大叫着逃掉了。

我总觉得此时的彭透斯笑得很暧昧,“麟,虽然你盯着我胸膛的目光也让我心里小鹿乱撞……”

我让彭透斯直接开车把我送到了学校,没有回家取书包,反正昨天的作业一科也没写。

“以美国社会的观点来看,艾淑乔女士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成功者,但是以我和上帝的观点,她并不像她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幸福。她得到的胜利太多,却没有因为自己的傲慢接受任何惩罚——她比我还需要上帝的子弹,如果不用一场失败来让她学会谦卑的话,她将来要下地狱的!”

“是被黑帮的冲锋枪扫射的?”

“原来是你小子啊!”熊瑶月做露胳膊挽袖子状(虽然她没有袖子),“你以为我好欺负吗?”

“哎呀,哪个混球把老子当马骑?”熊瑶月在我身下疼得直咧嘴,她尽力扭过头但是看不见我的脸,“赶快给我下去,不然我变身了啊!”

啊,裸露的脖子跟胳膊是小麦色的,而且上面贴着两处创可贴!是熊瑶月吧!果然是熊瑶月吧!虽然各自担任男女体委给女生们提供了一定的八卦素材,但是我们两个一直没什么深交啊!从来没想过会以骑在对方身上的方式来增进感情啊!

“我从昏迷中醒来之后,躺在昂贵又冰冷的仪器中间,我并不因为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感到幸福——我知道自己失恋了。但是,至少我听到了上帝在我耳边的教诲,从此以后我就成了坚定的同性恋!”

而且好死不死的是,由于我受惊过度,落地的姿势别扭,导致大腿抽筋了啊!我卡在熊瑶月只隔了一层薄衫的后背上下不来了啊!

衣衫凌乱的彭透斯,望向远方的目光深邃而又平和。

“……不要误会,我今天想让你看的,只是我身上的伤痕而已。”

略带沙哑,但是细细品味的话,余韵很迷人的声音。

这样岂不是把熊瑶月当成是我的坐骑了吗?糟糕了!她一定生气了!如果她向班长打小报告的话我就死定了啊!

“在俄罗斯的地下拳赛里,我曾经被人称作‘黑死神’,但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浑身鲜血的对手倒在地上只会让我松一口气并且感到麻木。我很早就知道,胜利和夺走别人的东西并不能让人感到幸福,幸福只有通过‘爱’才能得到——我很幸运地在我即将因为连续的胜利而变得傲慢之前,得到了那颗擦过我的心脏、让我学会谦卑的子弹。”

彭透斯点了点头,他指着最接近心脏的那处暗红色的星型伤疤:

“慢着慢着!”我急忙摆手,“我不是故意骑在你背上的!是我从墙上翻下来,没注意底下有人……”

她伸手一指两人中间的地面。

“你也蹲这儿,我上去也骑一下心理就平衡了!”

一点也不害羞,完全是男人和男人之间处理争端的解决方式。

“那个,熊同学……”

“早说了不准叫我熊同学!”熊瑶月大怒道,“跟别的男生一样叫我月月吧!你还不快点蹲下?我在赶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