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一个月期限(1/2)

接过铝锅,回到后厨。

重新点火,把中午剩下的半锅汤烧开,下豆腐,调味。

这次特意多放了几块豆腐,汤也盛得满。

……

十分钟后,

许家佑把满满一锅汤递给王婶。

“多少钱?”王婶问。

“您给三毛吧。”许家佑说,“锅不大,大概能盛三碗的量。”

王婶掏出一张五毛的纸幣:“不用找了。赵大爷说你人实诚,汤做得好。”

许家佑也不跟她客气,

钱虽然不多,但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却是雪中送炭。

他急需要钱交房租,买材料,交水电费……

一分钱恨不得撕成几份用。

送走两人,许家佑看著手里的五毛钱,心里一动,

“也许……”

“我可以尝试接这种『订製』的生意?”

“附近都是老居民区,很多老人孩子,还有病人,需要吃点软和、好消化的东西。”

“如果专门做汤,送上门……”

但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需要固定的店面,需要合法的执照。

“时间不等人,”

许家佑换了件乾净衣服,揣上地契,出了门。

……

街道办事处在两条街外,是一栋二层红砖小楼。

门口掛著白底黑字的牌子,玻璃窗上贴著各种通知。

许家佑上楼,找到王主任的办公室。门虚掩著,里面有人在说话。

他敲了敲门。

“进来。”

推门进去,王主任正和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说话。看到许家佑,王主任愣了一下:“小许?你怎么来了?”

“王主任,我有件事想跟您商量。”许家佑开门见山。

王主任看了一眼旁边的男人,介绍道:“这位是区商业局的李科长,来了解咱们街道个体经营情况的。”他又对李科长说:“这是许家佑,老许饭馆的……前老板。”

许家佑:“???”

钱老板?

我什么时候改姓了!

李科长推了推眼镜,打量许家佑:“老许饭馆?就是那个要破產的?”

“是。”许家佑坦然承认,“但我还想再试试。”

“试试?”王主任皱眉,“小许,我不是说了吗,月底前……”

“王主任,您先看看这个。”许家佑拿出地契,双手递过去。

王主任接过来,展开一看,脸色变了。

“这是……”王主任皱紧了眉头。

“我爷爷当年买下饭馆房子的地契。”许家佑说,“上面写著,1956年公私合营时,房子由街道『代管』,许家后人可以凭地契『主张权利』。”

王主任仔细看了一遍,又递给李科长。

李科长看得更仔细,还对著光看了看纸张和印章。

“民国三十七年的地契……”

李科长沉吟道,“理论上,这种解放前的地契,现在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情况。但既然有街道1956年的盖章確认,说明当时是承认这份权利的。”

王主任有些尷尬:“这……这么多年了,我都不知道有这回事。老档案估计都找不到了。”

“王主任,”许家佑诚恳地说,“我不是要拿回房子。我只想用这份地契,换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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