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兵来將挡(2/2)

……

当天,国瀚律所起草的《律师復函》措辞严谨,立场强硬,通过公证邮寄的方式送达盛达公司及魔都锦天律师事务所。

不出所料,两周后,魔都市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文书便通过法院专递,送到了苍穹科技。

盛达公司正式提起诉讼了!

案由: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爭。诉讼请求与律师函基本一致,索赔金额500万!

“正式宣战了!”沈逸拿著通知书,跟徐律师通了电话,按计划行动。

收到诉状副本后,夏云彦和徐律师团队立刻忙碌起来。

仔细研究诉状內容后,她们发现盛达並没有掌握逐日苍穹的核心数据。

他们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一些游戏界面的截图对比,部分玩家的证言,以及一份关於“逐日苍穹”营收能力的夸张评估报告。

“看来,他们低估了我们的准备程度和法律反击能力。”徐律师第一时间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被告苍穹科技住所地在蓉城,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伺服器所在地也在蓉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魔都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將案件移送至蓉城市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与此同时,苍穹科技向蓉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反诉状!

指控盛达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无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恶意诉讼,詆毁苍穹科技商誉,进行不正当竞爭,要求盛达停止不正当竞爭行为、消除影响並赔偿经济损失。

这一手“管辖权异议”加“反诉”,打了盛达一个措手不及。

管辖权异议审理需要时间,魔都法院不得不先行处理这个程序问题。

而蓉城法院的反诉,更是將战火引回了苍穹科技的主场。

案件进程果然如徐律师预判的那样,陷入了漫长的拉锯战。

魔都法院驳回了盛达关於立即中止“逐日苍穹”运营的先行禁令申请,关於管辖权的庭审辩论又进行了两次。法院需要时间合议裁决。

而这期间,“逐日苍穹”的运营並未受到太大影响。

另一方面,“逐日苍穹”的软体著作权申请也在爭分夺秒的进行。

在申请递上去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沈逸终於等来了国瀚律所徐律师的电话。

“沈总,软体著作权的初步审查意见下来了……要求补正。”

沈逸的心猛地一沉。

但徐律师接下来的话又带来了希望:“比我们预想的情况要好!审查员並没有指出《逐日苍穹》与《热血传奇》的关联。

他们的质疑点,集中在了我们提交的『网络同步算法优化』和『脚本系统』的创新性上,要求提供更详细的技术对比和效果证明!

这意味著……他们实际上已经默认了我们『换皮』的成功,在技术层面,以一款『新引擎』的標准在审视我们!

我们最危险的一关,已经过去了!”